1896年香港潔淨局組成辦法公投

香港潔淨局組成辦法公投
潔淨局應由非官守或官守議員佔多數?
地點  英屬香港
日期 1896年6月
結果
票數 %
非官守議員 331 91.44%
官守議員 31 8.56%
有效票 362 100.00%
無效或空白票 0 0.00%
總票數 362 100.00%
已登記選民/投票率 788 45.94%
各投票結果
1896 Hong Kong Sanitary Board plebiscite.svg
  非官守議員     官守議員
全港只設有香港大會堂單一票站。

1896年香港潔淨局組成辦法公投,於1896年6月舉行,此公投的議題為當時的潔淨局議員應以非官守或官守議員佔多數。此公投為香港歷史上唯一一次獲官方認證的公投,而2010年由泛民主派策劃的五區公投則是一個以「公投」為口號的立法會補選。

此次公投的結果為壓倒性支持潔淨局議員應以非官守議員佔大多數。不過在公投之後,潔淨局議員產生辦法並沒有作出改變,反而是行政局定例局(後期改稱立法局)的非官守議員數目增加,以回應這個結果。

此次公投可視作大英帝國殖民地首個有關政制改革的討論,它比香港總督楊慕琦在1940年代提出、有關政制民主化的《楊慕琦計劃》,以及於1980年代崛起的民主陣營還要早。

背景

威廉·羅便臣爵士,第11任香港總督(1891年-1898年)

香港潔淨局於1883年成立,目的為提升香港的環境衞生水平。

在1887年的公眾健康條例規定下,潔淨局議員應由四名官守議員以及不多於六名非官守議員組成。該四名官守議員應由香港總督委任(兩名官守議員為華人),而兩名非官守議員則只有在陪審員名單,或繳交差餉者擁有資格選出。這些非官守議員選舉在1888年1891年1894年舉辦。

1894年香港鼠疫帶挈了有關潔淨局的組成辦法及權力討論。政府最後決定委任一個醫療官進入潔淨局架構中,但這個決定違背潔淨局議員的意願,而當時的非官守議員法蘭些士更因此辭職,其餘非官守議員何啟、威廉·哈蒂根、羅拔·堅拿維跟隨辭職。

當時,行政局議員及香港總商會不滿潔淨局的成立並無效提升潔淨水平,其中香港總商會領袖J.J. Kenswick、遮打爵士及庇理羅士表示支持潔淨局應由官守議員佔多數,並直接向港督負責。對比起取消潔淨局的聲音,何啟一派的聲音認為非官守議員應維持佔多數,並提高非官守議員的權力。時任總督威廉·羅便臣同意前述觀點,認為成立一個在政府架構之下,由首席醫療官帶領的醫學部門更好,並廢除潔淨局。

隨著關於潔淨局重組的議題發展,威廉·羅便臣於1896年6月舉行一次公投。

除了潔淨局重組的議題之外,在1894年,一個由定例局非官守議員遮打爵士及何啟支持下的請願團體收集363個簽名,提出一個讓市民在殖民政府下擁有更高代表性的要求,他們的要求如下[1]

  1. 在香港定例局中,自由選舉代表擁有英國國籍者的議員。
  2. 上述代表應於議會中佔多數。
  3. 讓官守議員擁有基於他們良心及信念下的投票。
  4. 讓定例局完全控制香港的地方支出。
  5. 自由管理地區事務。
  6. 在帝國性質的問題上,擁有諮詢的聲音。

投票

香港大會堂為這次公投的舉辦地點

公投於1896年6月舉行,問題為「潔淨局應由非官守或官守議員佔多數?」。

選民資格僅由在該年陪審員名單上的人士擁有,而擁有高學歷人士大多為英籍人士,對當時普遍低教育水平的本地華人不利。在陪審員名單上共有788人(當時香港人口約有250,000人),而當中有362人投票,大部分投票者是來自英國人社群。在三或四個擁有投票權的華人中,全部投給非官守議員佔多的選擇。雖然極大部分的華人並無投票權利,但結果依然是壓倒性地支持非官守議員佔多。

1896年香港潔淨局組成辦法公投
選擇 票數 百份比
非官守議員佔多數 331 91.44
官守議員佔多數 31 8.56
有效選票 362
總票數 362 45.94
擁有選民資格 788

資料來源: Sessional Paper. Papers Respecting the Reconstitution of the Sanitary Board. SP 1896

後續

雖然公投清楚顯示市民的意願,但威廉·羅便臣堅持將環境衛生事務直接由政府管轄。這令當時的英國國務大臣約瑟夫·張伯倫對香港政府的決定及舉措感到不滿。他表示:「尋求公決的指導是英國殖民地政府的矛盾。沒有一個社會,無論是英國殖民地與否,其中的納稅人感興趣的話,可以有權單獨引起一個問題的解決方案。而且,這個公投的結果更是對總督的建議持相反方向。」[2]

張伯倫最後拒絕潔淨局的改革建議,兩個非官守議員的選舉於1899年繼續。香港的政制改革直至1936年潔淨局改為市政局後,才邁向三級議會制中的市議會選舉制度。

雖然結果如此,但里彭勳爵提出的兩個建議獲得通過,包括增加各一名非官守議員及官守議員進入定例局,以及將兩名年資較長的定例局議員委任為行政局議員。

韋寶珊爵士為新委任的非官守議員,他與何啟為兩個在定例局中的華人代表。遮打爵士和伊榮兩個定例局議員則被委任為行政局議員。

腳註

  1. ^ 香港政府憲報《Amendment of Constitution, Hongkong. 》GA 1896 no. 251
  2. ^ Sessional Paper. Papers Respecting the Reconstitution of the Sanitary Board. SP 1896

參考資料

  • Endacott, G. B. Government and people in Hong Kong, 1841-1962 : a constitutional history. 香港大學出版社. (1964)
  • Wright, Arnold and H.A. Cartwright. Twentieth century impressions of Hong-kong, Shanghai, and other Treaty Ports of China. London: Lloyd's Greater Britain Pub. Co.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