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聯邦

大英國協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大英國協標誌
標誌
Member states of the Commonwealth of Nations.svg
總部  英國倫敦馬爾博羅大樓
工作語言 英語
類型 國際組織
邦聯[1]
成員國
領導人
伊莉莎白二世
帕特里夏·史考蘭德
• 大英國協輪值主席
鮑里斯·強森
成立
• 《1926年貝爾福宣言
1926年11月19日
1931年12月11日[2]
• 《倫敦宣言
1949年4月28日
面積
• 總計
29,958,050平方公里
人口
• 2016年估計
2,418,964,000
• 密度
75/平方公里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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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wealth of Nations」的各地常用譯名
中國大陸 英聯邦
臺灣 大英國協
港澳 英聯邦
馬新 共和聯邦

大英國協(英語:Commonwealth of Nations,馬來西亞、新加坡作共和聯邦,中國大陸、香港作英聯邦),是一個現由54個主權國家組成國際互助組織,大英國協並不是一個統一聯邦邦聯,也無權約束旗下任何成員國內政。大英國協成員國大多由英國舊殖民地自治領組成,不過在組織內,所有成員國地位一律平等。歷任大英國協元首通常由英國君主兼任,首任是喬治六世,現任是伊莉莎白二世,但此職位並無實權,秘書長才是大英國協實際上最高長官。

大英國協法理依據為1971年發表《新加坡宣言》,按照此宣言的內容合作。成員國們在旅遊留學貿易方面擁有很強的流通性,但在軍事外交上並無實質的條款規定,是一個鬆散聯盟[5]。大英國協成員共同遵守並實行多種普世價值的價值觀,包括促進民主人權善政廉政法治公民自由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自由貿易多邊主義世界和平進步,上述目標通過各種多邊項目實現,如每4年舉行一次大英國協運動會[6]。目前有54個大英國協成員國,其中15個是大英國協王國,其國家元首大英國協元首均為同1人即伊莉莎白二世。另外5個是擁有自己獨立君主的國家,它們是汶萊史瓦帝尼賴索托馬來西亞東加,其餘34個國家則是共和國。

2018年4月21日,伊莉莎白二世於大英國協高峰會中提到下1任大英國協元首繼任者是威爾斯親王查爾斯,並得到54個會員國領袖一致同意[7]

名稱

英文原文稱為「Commonwealth of Nations」,並無「英屬」(British)字樣,但在中文中被翻譯為大英國協。雖然建立之初有「英屬」(British)字樣,但在1949年4月的《倫敦宣言》後,「英屬」(British)一詞就從大英國協的頭銜中刪除了[8][9],以反映其非殖民化的性質,但中文譯名中仍經常保留,如「英聯邦」、「大英國協」等,而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則通稱「共和聯邦」。

歷史

大英帝國的形成是300多年來貿易、移民與武力征服的結果,期間也有和平的商業和外交活動。帝國在全世界範圍內協助傳播了英國的宗教、信仰、法律,制度、人文、科學、技術、商業、語言、管理模式。帝國霸權幫助英國本土實現了驚人的經濟成長,並使其在國際政治中擁有更大的發言權。隨著英國本土的民主繼續深化,海外領土的人民大多已經可以決定其政府的政策與未來,包括立法機關全面選舉和直選行政首長。直到20世紀初,各殖民地總督仍舊由英國本土委派全權代表英國,直接控制其外交和國防的權力。

起源

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在1959年在自治領日向加拿大發言時指出,加拿大於1867年7月1日組成聯邦意味著「大英帝國第一個獨立國家」的誕生。她宣稱:「這也代表著現在被稱為大英國協的獨立國家自由聯合的開始。」然而,早在1884年,羅斯伯里爵士在訪問澳洲時曾有因大英帝國一些殖民地變得更加獨立,將大英帝國改為帝國聯邦的想法。英國和殖民地政府首腦的初次會議於1887年召開,為1911年帝國會議的建立奠定基礎。

大英國協從帝國會議發展而來。揚·史末資在1917年提出了一個具體的建議,當時他創造了「大英國協」一詞,並設想了1919年巴黎和會上的「未來憲政關係和精神調整」。「大英國協」(British Commonwealth)一詞在1921年「英愛條約」中首次獲得英國於法律上的承認,當時,愛爾蘭自由邦議員在宣誓成為國會議員時,就是用「大英國協」(British Commonwealth)一詞來替代「大英帝國」。

自治領

1926年帝國會議發表的《貝爾福宣言》中,英國及其統治地位同意國協成員地位平等。國協成員在國內或外部事務的任何方面,並不屬於一個人管理,儘管作為國協國家的成員,需要對官方忠誠。

1931年西敏法令》將1926年貝爾福宣言精神納入法律。該法案適用於加拿大而不需要批准,但澳洲,紐西蘭和紐芬蘭需要經過當地國會批准該法規生效。1934年2月16日,經議會同意,紐芬蘭政府不願接受西敏法令,又回到了英國的直接控制之下。紐芬蘭於1949年加入加拿大為其第十個省。澳大利亞國會和紐西蘭國會分別在1942年和1947年批准了在本地適用「西敏法令」。

雖然南非聯邦不在需要通過《西敏法令》的國家之列,但是依舊通過了1934年的「聯盟地位法」和1934年「王室執行職能和封鎖法」這兩項法律。這兩項法律的批准確認南非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的地位。

非殖民化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大英帝國逐漸瓦解,大部分組成部分已經成為獨立國家。截止2017年英國仍有14個海外領土。1949年4月,在《倫敦宣言》之後,「英屬」(British)一詞從國協的頭銜中刪除,以反映其非殖民化的性質。

1944年國協成員國的政府首腦會議,五個創始成員國(英、加、澳、紐西蘭、南非)政府首腦合影

大英國協共和國

國協原本不接納共和國加入,所有國協成員都必須以英國君主作為國家元首,愛爾蘭自由邦就是通過修憲成為共和國而脫離國協。後因英國希望印度加入國協,而印度不願成為英國的共主邦聯,所以國協於1949年發表《倫敦宣言》,允許共和國加入國協。迄今為止國協的54個成員國內大部分為共和國,只有15個成員國以英國君主作為國家元首,此類國家合稱大英國協王國。

G計劃與邀請歐洲

懸掛於倫敦議會廣場的大英國協成員國國旗,2009年3月11日

2013年3月11日晚,英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簽署了國協首份闡述其核心價值觀的文件——《大英國協憲章》,這是「國協發展與革新歷程中一個重要里程碑」。《憲章》總結闡釋了54個邦聯成員在民主、人權、法治、國際和平與安全、可持續發展等16個方面的核心價值觀和共同原則,它旨在維護邦聯成員間的緊密聯繫、維持英國在邦聯的影響力。2012年12月,該憲章由53個國協國家政府首腦簽字通過。[10]2016年10月13日,馬爾地夫政府決定脫離國協[11]。2018年12月6日馬爾地夫人民議會投票通過重返大英國協的提議;2020年2月1日,馬爾地夫重新加入大英國協。

外交代表機構

國協成員國派駐其他國協成員國的最高外交代表機構不稱大使館,而是稱為高級專員公署。例如:英國派駐加拿大渥太華的外交代表機構不稱英國駐加拿大大使館,而是稱為英國駐加拿大高級專員公署。如果一國加入國協,那麼其派駐英國以及各國協成員國的大使館將自動成為高級專員公署,反過來如果一國退出大英國協,那英國和各領聯邦成員國駐該國的高級專員公署便自動變成大使館。高級專員公署的最高使節(館長)不稱大使,而稱高級專員。例如:加拿大駐澳洲坎培拉的最高外交使節稱作加拿大駐澳洲高級專員,而非加拿大駐澳洲大使。英國駐外高級專員公署使用的旗幟與英國駐外使館使用的旗幟不同,例如:英國駐華大使館使用的旗幟為英國皇家徽章位於中央的聯合王國國旗,而英國駐澳洲高級專員公署所使用的旗幟為普通的英國國旗。在某些情況下國協成員國公民所在地沒有其國籍國駐當地使領館,其可向英國外交代表機構尋求領事保護。若需更新護照而護照持有國未在當地設館,英國駐外機構會為其簽發一本英國護照,國籍為國協公民。

架構

元首

歷任元首皆由英國君主兼任,現任元首為伊莉莎白二世

政府首腦會議

秘書處

現任秘書長是帕特里夏·史考蘭德Patricia Scotland)。

輪值主席

主席由其中一個成員國的政府首腦兼任,每兩年更改在任的成員國。

# 姓名 所屬國家 在所屬國家的職位 首腦會議年分 就任 離任
1 塔博·姆貝基  南非 總統 1999 1999年11月12日 2002年3月2日
2 約翰·霍華德  澳洲 總理 2002 2002年3月2日 2003年12月5日
3 奧盧塞貢·奧巴桑喬  奈及利亞 總統 2003 2003年12月5日 2005年11月25日
4 勞倫斯·岡奇  馬爾他 總理 2005 2005年11月25日 2007年11月23日
5 約韋里·穆塞韋尼  烏干達 總統 2007 2007年11月23日 2009年11月27日
6 派屈克·曼寧[12]  千里達及托巴哥 總理 2009 2009年11月27日 2010年5月25日[12]
7 卡姆拉·珀塞德-比塞薩爾[13] /[13] 2010年5月26日[13] 2011年10月28日
8 茱莉婭·吉拉德  澳洲 總理 2011 2011年10月28日 2013年6月27日
9 陸克文 / 2013年6月27日 2013年9月18日
10 托尼·阿博特 / 2013年9月18日 2013年11月15日
11 馬欣達·拉賈帕克薩  斯里蘭卡 總統 2013 2013年11月15日 2015年1月8日
12 邁特里帕拉·西里塞納 / 2015年1月9日 2015年11月27日
13 約瑟夫·穆斯卡特  馬爾他 總理 2015 2015年11月27日 2018年4月19日
14 德蕾莎·梅伊  英國 首相 2018 2018年4月19日 2019年7月24日
15 鮑里斯·強森 / 2019年7月24日 在任

成員國

直至2020年2月的大英國協成員國
  大英國協王國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大英國協共和制成員國
  大英國協其它君主制成員國

現成員國

特殊成員

暫停成員資格

經濟

以下為2020年度全球GDP,在大英國協內前五的國家:

大英國協排名 世界排名 大洲 國家 GDP(千億美元) 國際組織
1 5 歐洲  英國 26.4 聯合國五常世界貿易組織大英國協七國集團二十國集團北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2 6 亞洲  印度 25.9 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大英國協二十國集團金磚五國四國聯盟南亞區域合作聯盟不結盟運動
3 9 北美洲  加拿大 16.0 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大英國協七國集團二十國集團北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4 13 大洋洲  澳洲 13.3 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大英國協二十國集團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亞太經濟合作組織
5 27 非洲  奈及利亞 4.4 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大英國協非洲聯盟未來11國

教育

以下為大英國協內,據2022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十的大學:[14]

大英國協大學排名

大英國協排名 世界排名 大學 國家 所屬大學聯盟
1 23 牛津大學  英國 國際研究型大學聯盟歐洲研究型大學聯盟金三角名校G5超級精英大學羅素大學集團古典大學
2 34 劍橋大學  英國 國際研究型大學聯盟歐洲研究型大學聯盟金三角名校G5超級精英大學羅素大學集團古典大學
3 71 倫敦帝國學院  英國 金三角名校G5超級精英大學羅素大學集團
4 82 倫敦大學學院  英國 大學研究協會歐洲研究型大學聯盟金三角名校G5超級精英大學羅素大學集團倫敦大學
5 11 新加坡國立大學  新加坡 國際研究型大學聯盟Universitas 21環太平洋大學聯盟全球產學未來人才培養策略聯盟東協大學聯盟
6 121 南洋理工大學  新加坡 環太平洋大學聯盟全球產學未來人才培養策略聯盟東協大學聯盟
7 164 愛丁堡大學  英國 Universitas 21歐洲研究型大學聯盟科英布拉集團羅素大學集團古典大學
8 261 多倫多大學  加拿大 大學研究協會加拿大U15大學聯盟美國大學協會
9 27 曼徹斯特大學  英國 大學研究協會羅素大學集團紅磚大學
274 澳洲國立大學  澳洲 國際研究型大學聯盟環太平洋大學聯盟澳洲八校聯盟
274 麥吉爾大學  加拿大 Universitas 21大學研究協會加拿大U15大學聯盟美國大學協會

美國、大英國協與非大英國協大學排名比較

以下為美國、大英國協與非大英國協大學排名比較:[14]

組別排名  美國(世界排名) 大英國協
(世界排名,國家)
非大英國協
(世界排名,國家及地區)
1 麻省理工學院(1) 牛津大學
(2, 英國
蘇黎世聯邦理工學院
(8, 瑞士
2 史丹佛大學(3) 劍橋大學
(3, 英國
洛桑聯邦理工學院
(14, 瑞士
3 哈佛大學(5) 倫敦帝國學院
(7, 英國
清華大學
(17, 中國
4 加州理工學院(6) 倫敦大學學院
(8, 英國
北京大學
(18, 中國
5 芝加哥大學(10) 新加坡大學
(11, 新加坡
香港大學
(22, 香港
6 賓州大學(13)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
(12, 新加坡
東京大學
(23, 日本
7 耶魯大學(14) 愛丁堡大學
(16, 英國
復旦大學
(31, 中國
8 哥倫比亞大學(19) 多倫多大學
(26, 加拿大
京都大學
(33, 日本
9 普林斯頓大學(20) 麥吉爾大學
(27, 加拿大
香港科技大學
(34, 香港
10 康奈爾大學(21) 澳洲國立大學
(27, 澳洲
首爾大學
(36, 南韓

參見

參考文獻

  1. ^ Commonwealth Charter. [2019-03-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06). Recalling that the Commonwealth is a voluntary association of independent and equal sovereign states, each responsible for its own policies, consulting and co-operating in the common interests of our peoples and in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understanding and world peace, and influencing international society to the benefit of all through the pursuit of common principles and values 
  2. ^ Annex B – Territories Forming Part of the Commonwealth (PDF). 英國文官隊伍. September 2011 [2013-11-1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1-12-06). 
  3. ^ Head of the Commonwealth. Commonwealth Secretariat. [2008-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9-30). 
  4. ^ About us. The Commonwealth. [2013-10-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27). 
  5. ^ FAQs. Commonwealth Secretariat. [2008-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14). 
  6. ^ Singapore Declaration of Commonwealth Principles 1971. Commonwealth Secretariat. [2008-06-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11). 
  7. ^ Walker, Peter. Prince Charles to be next head of Commonwealth. The Guardian. 2018年4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4月22日). 
  8. ^ Profile: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BBC News. 2017-08-24 [2022-0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5). 
  9. ^ Timeline: The Commonwealth. BBC News. 2012-02-01 [2022-0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5). 
  10. ^ 英国女王签署《英联邦宪章》. 聯合早報. 2013-03-12. 
  11. ^ The Commonwealth Secretariat. 2016-10-13 [2016-1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17). 
  12. ^ 12.0 12.1 Staff writer. Former Trinidad PM Manning resigns as political leader. CaribbeanNetNews. 28 May 2010 [29 May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7-28). Trinidad and Tobago's former prime minister Patrick Manning has handed in his resignation as political leader of the People's National Movement (PNM), three days after being defeated at the polls. 
  13. ^ 13.0 13.1 13.2 Staff writer. Kamla now Commonwealth Chair. Trinidad and Tobago Newsday. 29 May 2010 [29 May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6-01). The position she has inherited from former prime minister Patrick Manning following the nation’s hosting of the Commonwealth Heads of Government Meeting in November, 2009. In a statement issued yesterday, the Royal Commonwealth Society congratulated Persad-Bissessar on her appointment as Prime Minister and also praised the conduct of her election campaign. 
  14. ^ 14.0 14.1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2022Top Universities,2022年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