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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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 |
聯合國總部 (國際領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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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語文 | |||||||
成員 |
193個成員國 2個觀察員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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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人 | |||||||
• 秘書長 |
安東尼奧·古特雷斯 | ||||||
• 常務副秘書長 |
阿米娜·J·穆罕默德 | ||||||
• 大會主席 |
阿卜杜拉·沙希德 | ||||||
穆尼爾·阿克拉姆 | |||||||
• 安全理事會主席 |
安理會成員國每月輪值 | ||||||
• 聯合國軍司令 |
保羅·拉卡梅拉 | ||||||
• 國際法院院長 |
阿卜杜勒卡維·優素福 | ||||||
• 託管理事會主席 |
安娜·蓋岡 | ||||||
成立 | |||||||
• 聯合國憲章簽署 |
1945年6月26日 | ||||||
• 憲章生效 |
1945年10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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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法語:Organisation des Nations unies,縮寫作 ONU;英語:United Nations,縮寫作 UN 或 U.N.),是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政府間國際組織,致力於促進各國在國際法、國際安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權、公民自由、政治自由、民主及實現持久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聯合國成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1945年,取代國際聯盟以防止戰爭的發生並為各國提供對話平臺。聯合國下設了許多附屬機構以實現其宗旨。聯合國總部設在美國紐約市曼哈頓,並受到治外法權的約束。其他主要辦事處設在日內瓦、奈洛比和維也納。
到2018年中為止,聯合國總共有193個會員國,包括除梵蒂岡城國以外所有無爭議的主權國都是聯合國會員國[3]。在聯合國遍布世界的辦事處中,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通過全年舉行定期會議來決定實體和行政議題。聯合國由六大主要機構組成:聯合國大會(主要的審議機構)、安理會(以決定對和平與安全的某些決議)、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以協助促進國際經濟和社會的合作和發展)、秘書處(為聯合國提供所需的研究、資訊和設施)、國際法院(主要的司法機構)以及聯合國託管理事會(當前沒有運作)。其他重要的聯合國機構還有世界衛生組織、世界糧食計畫署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的行政首長是聯合國秘書長。聯合國的經費由會員國分攤和自願捐贈。聯合國現今有六種工作語言,分別為: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4]。
歷史
背景和建立(1945年-1947年)
在聯合國建立的之前一個世紀,為了規制國家之間的衝突,許多國際協約組織和會議被建立起來,例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和1899年及1907年海牙公約[5]。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慘痛損失之後,巴黎和會宣布建立國際聯盟以保證國家間的和諧相處[6]。這一組織解決了一些領土爭端,並在一些領域建立國際架構,例如郵政、航空、鴉片控制等,其中一些後來被吸納進聯合國的體系中[7]。然而國際聯盟對於殖民地(當時占世界人口的一半)的代表權不夠,並且諸如美國、蘇聯、德國和日本在內的列強參與度亦不足。它無法阻止1931年日本對中國的入侵、納粹德國的擴張、1935年的第二次義大利衣索比亞戰爭、1937年的日本侵華戰爭,以及最終出現的第二次世界大戰[8]。
創立一個新的世界性組織的最初完整構想可以追溯至1939年的美國國務院。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首先使用了「聯合國」一詞,用於描述同盟國家[註 2]。1942年1月1日,26國政府簽訂《聯合國共同宣言》,聯合國一詞得到首次正式使用[10]。1945年4月25日,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在舊金山召開,50國政府及諸多非政府機構參與並起草《聯合國憲章》。1945年10月24日,當時的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法蘭西共和國、中華民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和美利堅合眾國)及多數其他簽署國(46國)共同批准憲章,聯合國正式宣告成立[11]。
1946年1月6日,聯合國大會第一次會議(51個國家代表出席[註 3])以及安理會在英國倫敦的衛理公會中央禮堂舉行[11]。大會選定紐約作為聯合國總部,其設施於1952年完工。聯合國總部同聯合國在日內瓦、維也納和奈洛比的總部一樣,被指定為國際領土[14]。同時,大會還選舉挪威外相特呂格韋·賴伊為第一任聯合國秘書長[11]。總部完工前,在紐約長島成功湖畔的臨時總部即開始運作,即便後來1971年曾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被迫自行退出,其地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以及1991年發生蘇聯解體,地位被俄羅斯聯邦取代,然而至今臨時總部位址仍懸掛包括中華民國國旗和蘇聯國旗等五大創始常任理事國的國旗[15]。
冷戰時期(1947年-1991年)
雖然維持和平是聯合國的主要權力和目的,但是美國和蘇聯之間的對立卻時常導致聯合國陷入癱瘓的境地,使其只能對冷戰之外的衝突進行介入[16],例外之一是1950年的安理會決議,授權美國領導同盟軍抵抗北韓對韓國挑釁行動的大規模反擊;該決議在蘇聯代表缺席(因抵制中華人民共和國被排除在聯合國外)的情況下通過。[11][17]。194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同意分治巴勒斯坦地區,建立以色列國。兩年之後聯合國官員拉爾夫·本奇調停此後造成的衝突[18]。1956年,聯合國第一支維和部隊建立起來以應對第二次中東戰爭[11];然而,對於同時蘇聯在1956年革命後對匈牙利的入侵卻無能為力[19]。
1960年,聯合國部署聯合國剛果行動(UNOC)以維持叛亂的加丹加國的秩序,並在1964年將其歸於剛果民主共和國治下,這是聯合國早年最大規模的軍事行動[20]。在前往同叛軍首領莫伊茲·沖伯會談的途中,常被稱為是聯合國最高效的秘書長的達格·哈馬舍爾德[21]在空難中身亡;幾個月後他被追授予諾貝爾和平獎[22]。1964年,哈馬舍爾德的繼任者吳丹部署聯合國駐賽普勒斯維和部隊,這是聯合國歷史上持續時間最長的維和任務[23]。
20世紀60年代,隨著去殖民化的發展,聯合國迎來一批新的獨立國家作為其會員;單在1960年就有17個新國家加入聯合國,其中有16個來自非洲[11]。1971年10月25日,雖然遭到美國的反對,但在許多第三世界國家的支持下,控制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控制台灣的中華民國成為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這一投票也被視為是美國在聯合國中影響力下降的一大信號[24]。第三世界國家在阿爾及利亞的領導之下建立七十七國集團,這一集團在一段時間內成為聯合國中的一股主導力量[25]。1975年,蘇聯和第三世界國家在美國和以色列的強烈反對之下推動通過決議,宣布錫安主義為種族主義;1991年,在冷戰結束之後,這一決議被廢止[26]。
在第三世界國家的積極活動和對中東、越南和克什米爾衝突的調停不力,使聯合國逐漸將工作重心轉移到其次要目標——經濟發展和文化交流上[27]。到70年代,聯合國的社會和經濟發展預算要遠遠高於其維和預算。
冷戰後(1991年至今)
冷戰結束後,聯合國在維和方面有顯著的擴展,在十年內的維和行動數量超過過去四十年[28]。在1988年和2000年間,通過的安理會決議數量翻了超過一倍,維和的預算也增加超過十倍[29][30]。聯合國調停結束薩爾瓦多內戰,成功進行納米比亞的維和任務,並監督了南非種族隔離和柬埔寨紅色高棉統治之後的民主選舉[31]。1991年,聯合國授權美國領導的同盟軍事行動,擊退伊拉克對科威特的入侵[32]。1971年至1985年擔任副秘書長的布萊恩·厄克特後來說這些行動的成功為聯合國帶來一種「虛假復興」——在之後,聯合國的任務變得更為艱難[33]。
聯合國憲章原本目的是阻止一個國家對另一個國家的進攻,但在90年代初聯合國面臨許多同時發生的嚴重國內危機,包括索馬利亞、海地、莫三比克和前南斯拉夫[34]。在美國於摩加迪沙之戰中損失慘重而撤出之後,聯合國在索馬利亞的行動被普遍認為是失敗的;而聯合國在波赫的行動則因為面對種族清洗顯得任務不清和不果決而成為「世界的笑柄」[35]。1994年,聯合國盧安達援助團在安理會無法決斷的情況下沒能對盧安達大屠殺進行介入[36]。
在冷戰的最後數十年中,聯合國受到來自美國和歐洲的批評家的批評,被指管理不善和腐敗[37]。1984年,美國總統隆納·雷根停止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資助,英國和新加坡也緊隨其後[38][39]。1992年至1996年在任的聯合國秘書長布特羅斯·布特羅斯-加利對秘書處進行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精簡了組織的規模[40][41]。他的繼任者科菲·安南(1997年-2006年在任)面對美國撤資的威脅進行進一步的管理改革[41]。
20世紀90年代末和21世紀初,聯合國授權的國際介入形式多樣。聯合國在獅子山的任務得到英國皇家海軍陸戰隊的支持,而對阿富汗的入侵則由北約領銜[42]。2003年,在安理會決議未能通過授權的情況下,美國仍然入侵伊拉克,新一輪的對聯合國是否有效的爭論就此展開[43]。在秘書長潘基文任下,聯合國維和行動介入蘇丹的達爾富爾衝突和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基伍衝突,並派出觀察員和化學武器核查人員前往敘利亞內戰[44]。2013年,對聯合國於2009年在斯里蘭卡內戰末期的行動的內部審查表明,該組織遭遇「系統性的失敗」[45]。在2010年海地地震中,有101名聯合國人員殉職,這是聯合國歷史上最為慘痛的損失[11]。
機構體系
聯合國系統建立於五大機構之上——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SOC)、秘書處以及國際法院[46]。第六個機構託管理事會在1994年最後一塊託管領土帛琉獨立之後已經停止運作[47]。
五大機構中的四個都將總部設於紐約的聯合國總部[48]。國際法院的總部位於海牙,而其他專門機構的總部設在聯合國駐日內瓦[49]、維也納[50]和奈洛比的辦事處[51],剩餘的聯合國實體則分布在全球各地。聯合國用於政府間會議和文件的六大語文分別為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52]。根據《聯合國特權和豁免公約》,聯合國及其機構在其進行運作的國家具有外交豁免權,由此保障聯合國對東道國及成員國的公平公正[53]。
下列六個主要機構,如琳達·法蘇洛所說,是一個「各種實體和組織的奇妙結合,而他們有一些甚至比聯合國本身還要老,並幾乎完全獨立於聯合國進行運作[54]。」這其中還包括專門機構、研究和培訓機構、項目和基金以及其他聯合國實體[55]。
聯合國大會 - 聯合國成員國的合議性團體- |
聯合國秘書處 - 聯合國的行政機構 - |
國際法院 - 國際法的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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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 國際安全問題 - |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 國際經濟和社會問題 - |
聯合國託管理事會 - 管理託管地(暫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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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
聯合國大會是聯合國的主要合議性團體,包括聯合國的所有會員國,每年定期舉行會議,但緊急會議亦可以召開[57]。大會由一位主席(由成員國中產生,根據區域進行輪換)和21位副主席主持[58]。第一次會議於1946年1月10日在倫敦西敏衛理公會中央禮堂召開,有51個國家的代表參會[11]。
大會對於重要問題的投票需要到場且投票的三分之二多數才能通過。重要問題的例子包括關於和平和安全的建議、主要機構的選舉、接納、暫停和開除會員,以及預算事宜[59]。其他問題則由簡單多數決定,每個國家只有一票。除預算事項外,通過的決議對於會員沒有約束力。大會可以對聯合國範圍內的一切事項提出建議,但關於和平和安全的事項則屬安全理事會考量[57]。
決議草案由八個委員會進行討論之後交付大會審議[60]。這八個委員會分別是:
- 總務委員會 – 監督委員會,由大會主席、副主席和委員會主席組成
- 全權證書委員會 – 負責確定各會員國代表的全權證書
- 第一委員會(裁軍與國際安全)
- 第二委員會(經濟和金融)
- 第三委員會(社會、人道主義和文化)
- 第四委員會(特殊政治和非殖民化)
- 第五委員會(行政和預算)
- 第六委員會(法務)
安全理事會
安全理事會的職責是維護國家之間的和平與安全。聯合國的其他主要機構只有對會員國提出「建議」的權利,而安理會則有權提出具有強制性的決議,在憲章第二十五條規定下,會員國必須接受並履行。
安理會由15個會員國組成,其中包括5個常任理事國(中國、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和以及10個非常任理事國。其中五個常任理事國對於安理會決議具有否決權,因此常任理事國能夠阻止通過安理會決議,但無法阻止討論。十個非常任理事國任期兩年,根據地域分配原則由大會從成員國中選出[61]。安理會的主席每個月根據英文字母順序進行輪換[62]。
秘書處
聯合國秘書處由秘書長主持,由來自全球的公務人員協助運作[63]。它為聯合國機構召開的會議提供研究、信息和設施,並根據安理會、大會、經社理事會和其他機構的指示進行工作[64]。
秘書長是聯合國的發言人和領導人。根據聯合國憲章,這一職位是這一組織的「行政首長」[65]。憲章第九十九條規定秘書長可將「其認為可能威脅國際和平及安全之任何事件」提請安理會注意,特呂格韋·賴伊之後的秘書長將之解讀為為這一職位提供了在全球範圍推動行動的機會[66]。秘書長一職已經發展成為聯合國管理者和會員國間爭端及國際問題的調停者兩項職責的結合[67]。
秘書長在安理會(具有否決權)進行推薦之後由大會進行任命[68]。這一職責沒有具體的要求,但如今已形成慣例應有一至兩個五年任期,應根據地區輪轉任命,且不應來自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69]。現任秘書長為安東尼奧·古特雷斯,他在2017年接替了潘基文。
任次 | 姓名 | 國籍 | 就任 | 卸任 | 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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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特呂格韋·賴伊 | 挪威 | 1946年2月2日 | 1952年11月10日 | 辭職 |
2 | 達格·哈馬舍爾德 | 瑞典 | 1953年4月10日 | 1961年9月18日 | 任內殉職 |
3 | 吳丹 | 緬甸 | 1961年11月30日 | 1971年12月31日 | |
4 | 庫爾特·瓦爾德海姆 | 奧地利 | 1972年1月1日 | 1981年12月31日 | |
5 | 哈維爾·佩雷斯·德奎利亞爾 | 秘魯 | 1982年1月1日 | 1991年12月31日 | |
6 | 布特羅斯·布特羅斯-加利 | 埃及 | 1992年1月1日 | 1996年12月31日 | |
7 | 科菲·安南 | 加納 | 1997年1月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
8 | 潘基文 | 大韓民國 | 2007年1月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9 | 安東尼奧·古特雷斯 | 葡萄牙 | 2017年1月1日 | 現任 |
國際法院
國際法院(ICJ)位於荷蘭海牙,是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構,於1945年根據聯合國憲章建立起來,並在1946年作為常設國際法院的繼承者開始運行。國際法院由15名法官組成,法官任期9年,由大會任命,必須來自不同的國家[71][72]。
國際法院的所在地是海牙的和平宮,與海牙國際法學院(私立國際法研究中心)共享一座建築。它的主要目的是對國家之間的爭端進行裁決。法院開庭審理過戰爭罪行、非法國家干涉、種族清洗以及其他一些事宜[73]。其他聯合國機構可以請求國際法院提供司法建議[71]。
經濟及社會理事會
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SOC)在推動國際經濟和社會合作及發展方面對大會進行協助。經社理事會有54個成員國,由大會選出,任期三年。主席同樣選舉產生,任期一年,來自經社理事會中中等或較小的成員國。理事會每年7月召開一次會議,會議地點在紐約或是日內瓦。它的主要職責是收集信息、為會員國提供建議,與專門機構進行協調並提供建議[74][75]。由於協調機構的職責較為寬泛,因此經社理事會時常被批評為不夠集中及無關痛癢[74][76]。
經社理事會的下屬機構包括聯合國土著問題常設論壇(為聯合國機構就原住民問題提供建議)、聯合國森林論壇(協調和推廣可持續森林管理)、聯合國統計委員會(協調各機構間的信息收集)以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協調聯合國機構及非政府組織推動可持續發展)。經社理事會同時還為非政府組織提供顧問權[74],至2004年,已經有超過2,200個組織獲得了顧問地位[77]。
專門機構
聯合國憲章規定,聯合國的主要機構可建立專門機構以履行其職責。最為人所知的機構包括國際原子能機構、糧食及農業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世界銀行以及世界衛生組織等。聯合國通過這些機構進行大部分的人道主義工作,其中包括大規模疫苗項目(通過WHO)來為全球人類消除疾病,提高全球的健康水平、防止饑荒和營養不良(通過WFP)、改善全球兒童的健康和生活質素(通過UNICEF)、以及保護難民(如聯合國難民署)[78]等。
序號 | 簡稱 | 機構 | 總部 | 領導人 |
建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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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AO | 糧食及農業組織 | 義大利羅馬 | 屈冬玉 | 1945年 |
2 | IAEA | 國際原子能機構 | 奧地利維也納 | 拉斐爾·馬里亞諾·格羅西 | 1957年 |
3 | ICAO | 國際民航組織 | 加拿大蒙特婁 | 柳芳 | 1947年 |
4 | IFAD | 國際農業發展基金 | 義大利羅馬 | 吉伯特·洪博 | 1977年 |
5 | ILO | 國際勞工組織 | 瑞士日內瓦 | 蓋伊·萊德 | 1946年(1919年) |
6 | IMO | 國際海事組織 | 英國倫敦 | 林基澤 | 1948年 |
7 | IMF |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 美國華盛頓 | 克里斯塔利娜·格奧爾基耶娃 | 1945年(1944年) |
8 | ITU | 國際電信聯盟 | 瑞士日內瓦 | 趙厚麟 | 1947年(1865年) |
9 | UNESCO |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 法國巴黎 | 奧德蕾·阿祖萊 | 1946年 |
10 | UNIDO | 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 | 奧地利維也納 | 李勇 | 1967年 |
11 | UNWTO | 世界旅遊組織 | 西班牙馬德里 | 祖拉布·保羅利卡什維利 | 1974年 |
12 | UPU | 萬國郵政聯盟 | 瑞士伯爾尼 | 比沙爾·阿布迪拉赫曼·胡賽因 | 1947年(1874年) |
13 | WBG | 世界銀行集團 | 美國華盛頓 | 大衛·馬爾帕斯 | 1945年(1944年) |
14 | WFP | 世界糧食計劃署 | 義大利羅馬 | 大衛·畢斯利 | 1963年 |
15 | WHO | 世界衛生組織 | 瑞士日內瓦 | 譚德塞 | 1948年 |
16 | WIPO |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 瑞士日內瓦 | 弗朗西斯·加利 | 1974年 |
17 | WMO | 世界氣象組織 | 瑞士日內瓦 | 佩泰里·塔拉斯/ 格拉德·阿德里安 | 1950年(1873年) |
辦事範圍
聯合國和聯合國系統在各地設有辦事處,以聯合國辦事範圍分區,共五大區:非洲地區、美洲地區、亞洲及太平洋地區、歐洲及中亞地區和中東地區[79]:
- 非洲:在非洲聯合國的兩個主要活動中心是肯亞的奈洛比和衣索比亞的阿迪斯阿貝巴。聯合國系統的許多單位也設立了區域和國家辦事處。
- 美洲:北美地區的活動中心紐約是聯合國總部所在地。在南美地區的活動中心智利聖地牙哥是聯合國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經濟委員會所在。
- 亞洲和太平洋地區:在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活動中心泰國曼谷是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所在地。
- 歐洲和中亞:主要活動中心分別是瑞士日內瓦和奧地利維也納。兩地都有聯合國辦事處(日內瓦辦事處及維也納辦事處),日內瓦則是歐洲經濟委員會(歐洲經委會)所在地。
- 中東:主要活動中心黎巴嫩貝魯特是西亞經濟社會委員會(西亞經社會)的總部所在地。
會員
2011年7月14日南蘇丹加入之後[80],目前聯合國總共有193個會員國,包括除梵蒂岡之外所有未受爭議的獨立國家[81][註 4]。 聯合國憲章中對會員國做出了規定:
- 凡其他愛好和平之國家,接受本憲章所載之義務,經本組織認為確能並願意履行該項義務者,得為聯合國會員國。
- 准許上述國家為聯合國會員國,將由大會經安全理事會之推薦以決議行之。
——第二章第四條[82]
此外,聯合國大會中還有兩個非會員觀察員國家:聖座(對梵蒂岡擁有主權)和巴勒斯坦國[83]。庫克群島和紐埃兩國皆是同紐西蘭自由聯合的國家,是多個聯合國專門機構的正式會員,秘書處承認它們的「完全締約能力」[84]。
七十七國集團
聯合國中的七十七國集團是一個開發中國家的鬆散聯合,目標是促進其成員的共同經濟利益和提升在聯合國中的集體談判能力。該集團最初由七十七個國家創立,但截至2013年11月其成員國數量已經擴展至133個[85]。1964年6月15日,在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上發表了《七十七國聯合宣言》,正式宣布集團成立。1967年七十七國集團在阿爾及爾召開第一次重要會議,採納了阿爾及爾憲章並建立了永久的制度基礎[86]。
語文
聯合國共有六種工作語文,分別為阿拉伯文(以古蘭經為基準)、中文(普通話、簡體中文)、英文(牛津拼寫之英國英語)、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聯合國大會1973年將阿拉伯語列入工作語文。秘書處則使用英文和法文兩種語文為工作語文[52]。西班牙文和阿拉伯文則是除常任理事國外使用國家數最多的語文(阿拉伯語是26國的官方語言,西班牙語是20國的官方語言)。聯合國創建後,1946年決議官方語文共有五種,在1973年增加了阿拉伯文。[87]
聯合國新聞部為聯合國六種正式語文分別建立了語文日,慶祝多種語言和文化多樣性,並促進六種正式語文在聯合國的平等使用。每年,3月20日是聯合國法文日,4月20日是聯合國中文日,4月23日是聯合國英文日和聯合國西班牙文日,6月6日是聯合國俄語日,12月18日是聯合國阿拉伯文日。
經費
會員國 | 貢獻 (占聯合國預算的百分比) |
---|---|
美國 |
22.000
|
中國 |
12.005
|
日本 |
8.564
|
德國 |
6.090
|
聯合王國 |
4.567
|
法國 |
4.427
|
義大利 |
3.307
|
巴西 |
2.948
|
加拿大 |
2.734
|
俄羅斯 |
2.405
|
大韓民國 |
2.267
|
澳大利亞 |
2.210
|
西班牙 |
2.146
|
土耳其 |
1.371
|
荷蘭 |
1.356
|
墨西哥 |
1.292
|
沙烏地阿拉伯 |
1.172
|
瑞士 |
1.151
|
阿根廷 |
0.915
|
瑞典 |
0.906
|
印度 |
0.834
|
比利時 |
0.821
|
波蘭 |
0.802
|
阿爾及利亞 |
0.788
|
挪威 |
0.754
|
聯合國機構通過成員國的會費與捐款這兩種方式取得經費。聯合國及其機構兩年一度的財政預算來自各成員國的會費。聯合國大會審查聯合國的經費,並確定各國應付的會費款額。各國的會費主要是依照各國的經濟實力以及其他一些因素來決定的。會費由經常性預算、維和費用和國際法院費用三部分組成。聯合國的特別專案不在常規經費預算之內,這些專案是通過成員國的捐款來運作的。捐款的很大部分是為所需要國家提供農產品,但主要還是資金的支援。
聯合國大會確立的原則是,聯合國不應該在經費上過度倚賴任何國家。為此每財政年度聯合國的會費設有「封頂」價格,規定各成員國所付會費的最高價。2000年協定的部分規定,單個會員國的會費佔經常性財政預算最高額度從原先的25%降低到22%,目前這是美國承擔的經費額度,而其他所有成員國的會費則更低,下限為0.001%。聯合國會費繳納比例每三年修改一次,會費比額編制方法的製定依據支付能力、同時給予人均國民收入低的國家適當寬減的原則。2010年至2012年,每年的會費總額約25億美元。
聯合國憲章第十九條規定:凡拖欠本組織財政款項之會員國,其拖欠數目如等於或超過前兩年所應繳納之數目時,即喪失其在大會投票權。大會如認拖欠原因,確由於該會員國無法控制之情形者,得准許該會員國投票。[89]例如2022年1月初伊朗、委內瑞拉、蘇丹及其它5國家就因拖欠聯合國會費暫被取消在聯合國大會上的投票資格。[90]
自聯合國成立以來,美國是向聯合國提供最多經費的國家,同時也是拖欠會費次數最多、金額最大的國家[91][92][93]。截至2014年9月底,美國拖欠聯合國會費8億美元、維和預算3.37億美元[94]。
近年來比較明顯的變化有:日本的會費比額從2000年的19.4%降為2013年的10.833%;中國則從2000年的0.995%上升為2013年的5.148%(2013年繳納約1億3119萬美元)[95][96]。
2011年11月1日,巴勒斯坦獲准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作爲對此事的回應,美國、以色列中止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繳納會費。2013年11月9日,美國、以色列等5個國家因為拖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會費,喪失了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投票權[97]。
任務
裁軍與軍控
1945年的《聯合國憲章》明確規定,裁軍與維持和平是聯合國的重要工作任務之一。但是在《憲章》簽署後僅幾個星期,核武器就被開發出來,從而改變了舊有的裁軍與軍控概念。事實上,聯合國大會第一次會議(1946年1月24日召開)所通過的第一個決議就是有關原子能和平利用的。
裁軍會議是國際社會為多邊談判軍控與裁軍協定的唯一論壇,裁軍會議目前有66個成員國,包括五個主要核大國中國、法國、俄羅斯、英國、美國。雖然裁軍會議並不是聯合國的正式機構,聯合國秘書長向裁軍會議派出私人代表,這名代表是裁軍會議的秘書長。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決議往往要求裁軍會議討論特定的裁軍議題,而裁軍會議每年也向聯合國大會彙報工作情況。
人權
創立聯合國的另一個目的就是維護人權。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所發生的慘無人道的大屠殺與種族滅絕令國際社會認識到,新的國際組織必須防止在未來發生類似的事件。早期的目標是建立一個法律框架,以討論並回應有關侵犯人權方面的投訴。
《聯合國憲章》要求其成員國尊重人權,並應為維護人權採取聯合或單獨行動。《世界人權宣言》1948年被聯合國大會確認為是世界各國應該遵守的人權標準。聯合國大會也經常就人權問題進行討論。大會下屬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是聯合國內的人權機構,主要就人權問題進行調查並提供協助。
貢獻
聯合國及其各機構在堅持與貫徹《世界人權宣言》的宗旨方面起到中心作用。聯合國為一些過渡到民主政體的國家提供協助,包括監督與協助開展自由公平的選舉、提高司法系統的品質、起草憲法、訓練人權官員。聯合國機構為全球的民主化作出了巨大貢獻。
聯合國也支持婦女權益的提高。聯合國組織從1985年起開始出現性別主流化的主張,用意之一就是鼓勵婦女積極參加所在國家的政治、經濟與社會生活。
2005年12月20日,聯合國大會和安理會同意設立一個新的機構「聯合國和平建設委員會」,以協助剛剛擺脫戰亂的國家避免再度陷入衝突[98]。
2006年3月9日,聯合國舉行儀式,正式啟動中央緊急應對基金,為聯合國在自然災害發生後立即開展救援活動提供了資金保證[99]。
對聯合國作用的爭議
聯合國建立的初衷是維護世界和平,並且實行的是大國一致前提下的民主原則,五常任國有一票否決權,但仍有人對此模式持有異議。前秘書長潘基文表示認為聯合國應該是中立的說法為錯誤,聯合國定義應是扮演公正的機構而非中立的機構,對於錯誤的事情就應該指責,而正確的事情就應該支持,不依對象是誰而有不同標準。[100]
2018年7月,52歲的美國內城新聞記者馬修·羅素·李因積極揭發聯合國內部醜聞,其辦公室及常駐身份均先後被撤銷。到了8月被聯合國永久禁止採訪。成為有史以來第一位被聯合國全面封殺的記者。[101]
軍事制裁
冷戰結束之後,聯合國開始在國際安全、維持和平等方面扮演較為積極的角色;近年來維持和平任務(簡稱「維和」)的派遣頻率以及規模不斷突破歷史新高,相關費用也已成為該組織財務支出的最大宗。然而受限於「國家」仍為國際舞臺上最主要行為者的現實環境,聯合國對於強國的行為仍無力約束,一些與強國利益沒有直接相關的事務,也難以動員各國參與落實聯合國的決議。
例如:1990年代在盧安達,以及2007年蘇丹南部發生的種族屠殺慘案,聯合國均無法做出立即而有效的處置。2003年美國繞開聯合國的議事程式,片面決定出兵攻打伊拉克,嚴重威脅聯合國權威,但是安理會只能事後追認。2006年以色列軍隊進攻黎巴嫩南部,原駐該地的維和部隊未能發揮作用,安理會通過決議要求停火,亦未能立即落實。對於印度、巴基斯坦、北韓等國家進行核武試爆的行為,安理會均決議反對,但是印度、巴基斯坦還是事實上擁有核武器的國家。2009年以色列軍隊進攻巴勒斯坦加薩地區,並攻擊聯合國該駐地設施與人員,安理會亦未能立即而有效的處置。
否決權
部分人士認為大國所擁有的否決權有可能被濫用。例如在冷戰時期,美國和蘇聯之間的政治衝突,以及近年來許多國際事件在歐美與中俄的立場迥異,動用否決權的使用上,即表現得十分明顯。特別是在安理會中,五大常任理事國享有的否決權,被美國和蘇聯多次運用。
改革
近年來改革聯合國的呼聲日益高漲,但是具體聯合國需要改革的地方依然沒有獲得共識。無論是那些希望聯合國發揮更大作用的人,還是希望聯合國只是提供人道援助的人,都宣稱聯合國應當「改革」,但是他們所希望看到的改革實質卻是很不同的。
安全理事會改組
聯合國機構改革中最常被提到及論替的就是擴大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席位。
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英國、蘇聯、法國、美國、中國五大常任理事國是1945年聯合國成立之初時設立的。[102]有聲音認為其反映的是二戰的勝負結果,以及戰後分配的世界權力格局,與今日的世界局勢已有一定差異。
日本、德國、印度和巴西明確表態共同尋求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但因各自面臨來自不同方面的反對聲音,而未能如願;後來上述各國遂恢復獨力運作爭取的策略。
主要的改革提議,或者強調應透過擴大成員國集團來改善安理會的代表性,或者調整常任理事國結構以反映今日的國際政經實力。例如主張應讓更多位在開發中國家成為常任理事國,如印度、巴西等,或者新加入「不具備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的國家,如日本、德國等。由於安理會改革涉及錯綜複雜的國際關係,並且極可能有損現有常任理事國的大國分配利益,無論何種方案均有相當程度的反對意見以及窒礙難行之處,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很難達到共識。
大會投票權
此外有聲音主張改革投票權[103][104],原因是目前大會按國家作單位,每個國家擁有一票,變相小國享有否決權,大小國家票值不相等。[105]小國集團(Accountability, Coherence, and Transparency, ACT)則堅持將改革重點放在安理會工作方法上,包括改革維持和平行動、加強問責、透明和一致性,加強國際刑事法院與安理會關系,不對種族清洗罪、戰爭罪和反人類罪使用否決權,以及加強區域組織、制裁機制和預防機制的作用等。
2009年2月聯大決定啟動有關安理會改革的政府間談判,但關於安理會改革的談判「文本」。但一些國家則認為,所謂「文本」只是一個對目前各種方案的歸納,包含了各種有爭議的建議,且也沒得到所有會員國的認同。[106]
總部所在地改革
2019年起陸續發生川普政府不向俄羅斯、伊朗代表團部分成員發出入境簽證,讓其無法在聯合國會議出席,俄國和其盟友在聯合國一般辯論會議提出是時候考慮遷出聯合國總部大樓到一個更沒有爭議的國家了,其表示美國似乎誤解了許多事情和誤以為自己有某種不存在的權力,聯合國所在地是國際領土,[107]美國無權審查誰能否來開會的資格,任何國家的代表團中任何一個人只要想來開會就能來,不需要美國的同意。[108]
美方說法是一些人簽證沒有如期發放為技術原因,俄羅斯外交部發言人扎哈羅娃表示此種說法「非常可笑」似乎貶低了世上所有人的智商。伊朗在會上發言表示聯合總部可以搬到一個更好的國家。[109]其實聯合國搬遷問題在歷史上諸多事件中都曾被提及,屬於一個長期存在議題。[110]
注釋
- ^ 本地圖並不代表聯合國及其成員國對任一國家合法性的看法[1],亦不一定準確反映指定地區政府在聯合國的代表權,本圖顯示有限承認國家,如科索沃或中華民國,作為其各自聲索政府的一部分(塞爾維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 ^ 羅斯福建議用這一名稱代替「聯合力量」。英國首相溫斯頓·邱吉爾表示同意,並注意到這一詞彙在拜倫勳爵的《恰爾德·哈羅爾德遊記》(第35節)中得到使用[9]。
- ^ 在舊金山的50國會晤中,由於西方諸強不願承認戰後的波蘭人民共和國共產主義政府,波蘭未在會議上得到代表權。但憲章此後經過修訂將波蘭列入創始國之列,波蘭也於1945年10月16日批准憲章[12][13]。
- ^ 關於聖座及其所在地梵蒂岡城國的地位,參見聖座與聯合國。
參考文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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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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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 聯合國官方網站
- 社交網站聯合國官方帳號
- 其他
- 英國聯合國協會(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聯合國政策的獨立權威
- 全球政策論壇(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聯合國問題的獨立智庫
- UN Watch(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聯合國活動觀察NGO
參見
- 《聯合國憲章》:聯合國主要機構
- 聯合國系統:聯合國專門機構
- 聯合國改革
- 模擬聯合國
- 國際聯盟
- 歐洲聯盟
- 八國集團
- 二十國集團
- 世界貿易組織、世界銀行集團、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 國際組織、國際關係
- 世界政府
先前組織: 國際聯盟 |
國際維和組織(準世界政府): 聯合國 1946年4月20日 — 今 |
無後繼組織: 現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