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罰
絕罰(拉丁語:Excommunicatio,字面上的意思是斷絕來往),又譯破門律,俗稱開除教籍、驅逐出教、逐出教會等,是一種發生在宗教內的懲罰行為,意指該宗教的信徒因觸犯某些不被允許的行為而被該宗教斷絕關係。現在該詞主要被天主教所使用,是天主教所有懲罰中最嚴厲的一種。據天主教教義,被絕罰之人將與教會隔離,沒有教會所予之救贖 。
絕罰的等級
依照天主教的《天主教法典》中之規定,絕罰有兩種等級上的差異:第一個等級為主教保留級,意指該絕罰可由各區主教層級(或以上層級)的神職人員取消之;第二個等級為教宗保留級,便是指該絕罰只能由教宗本人取消。另外,現任教宗可以取消前任教宗所給予的絕罰,並且沒有任何時間限制。而絕罰的種類有兩種,一種是大絕罰(Major Excommunication),即被逐出教會外並不得領受任何聖事。另一種是小絕罰(Minor Excommunication),受罰者仍是教徒,但不能領聖體。
實際使用
- 1570年2月25日,教宗庇護五世發布教宗詔書《在至高處統治》,宣布絕罰英格蘭女王伊莉莎白一世,稱她是「英格蘭女王的篡位者和犯罪的僕人」,是異端,允許她的臣民即使已經宣誓效忠,仍可以起身反抗,對服從其命令者處以絕罰。
- 2014年,由於一名三歲幼童冤死於黑手黨的交火,教宗方濟各在義大利宣佈將所有黑手黨成員處以破門律,逐出教會。[3]
- 2018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聖座簽署臨時協議後,聖座重新接納8名自選自聖的中國主教,解除絕罰(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梵蒂岡關係#方濟各繼任後)。
參考文獻
- ^ 《世界史手冊》1988 ,丁建弘, 孫仁宗,浙江人民出版社。P.307天主教會規定對參與異端、鬧分裂者,對教皇人身施以暴行及參加為教會組織禁止的秘密團體者,處以破門律。
- ^ 天特會議中絕罰/咒詛的意思,第13节. [2010-03-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1-09).
- ^ 教宗宣布將黑手黨逐出教會. [2018-08-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