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隸省
直隸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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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 → 中華民國的省 | |||||||||||||
1644年-1928年 | |||||||||||||
1911年 | |||||||||||||
首府 | 保定府 | ||||||||||||
歷史 | |||||||||||||
• 成立 |
1644年 | ||||||||||||
• 廢除 |
192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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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河北省 天津市 北京市 河南省 |
直隸省(滿語:ᡷᡳᠯᡳ
ᡤᠣᠯᠣ,穆麟德:jyli golo),為清朝的內地一省,由明朝的北直隸改制設立。轄區大體為今河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初稱為直隸地方。康熙八年設守道、巡道各一員。雍正二年,設立布政使、按察使二司,乾隆《清會典則例》正式記載為直隸省。中華民國建立初期的1914年,分離出今北京市的前身——京兆地方。1928年,直隸省正式改稱河北省。
督撫
- 1644年,設宣府巡撫(駐宣府)、順天巡撫(駐遵化縣)、天津總督(駐天津衛)、保定巡撫(駐真定府)。同年,裁撤天津總督,設天津巡撫。
- 1649年,裁撤天津巡撫、保定巡撫。設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駐大名府。
- 1652年,廢除宣府巡撫,由宣大總督兼理。
- 1654年,順天巡撫改為直隸巡撫,治河間府。
- 1658年,裁撤宣大總督、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設直隸保定巡撫,駐保定府。
- 1661年,廢除順天巡撫,直隸全境剩下一個保定巡撫,即直隸巡撫,駐真定府。另設直隸總督,駐大名府。
- 1665年,直隸總督改為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
- 1669年,裁撤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直隸巡撫改駐保定府。
- 1715年,直隸巡撫加總督銜。
- 1722年,直隸巡撫停兼總督銜。
- 1724年,直隸巡撫被裁撤,改為直隸總督。1763年,直隸總督兼管巡撫事務。
政區沿革
- 1644年,下轄順天府、保定府、河間府、真定府、順德府、廣平府、大名府、永平府、保安直隸州、延慶直隸州、宣府鎮
- 1693年,宣府鎮改為宣化府,保安州、延慶州劃入該府,成為散州
- 1723年,真定府為雍正帝避諱,改為正定府;設熱河諸廳、口北諸廳屬直隸
- 1724年,冀州直隸州、趙州直隸州、定州直隸州、深州直隸州、晉州直隸州從正定府劃出
- 1725年,改天津衛為天津直隸州,從河間府劃出
- 1729年,滄州直隸州從河間府劃出
- 1730年,天津直隸州改為天津府,滄州直隸州改為天津府的散州
- 1733年,熱河廳改為承德直隸州,易州直隸州從保定府劃出
- 1734年,晉州直隸州改為正定府的散州
- 1743年,遵化直隸州從順天府劃出
- 1778年,熱河諸廳改為承德府
- 1903年,朝陽府從承德府劃出
- 1908年,赤峰直隸州從承德府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