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五部,清朝的政治機構。清朝曾定都盛京,入關後遷都北京,盛京則保留了陪都的地位。順治十五年(1658年)設盛京禮部,次年(1659年)設戶部、工部,康熙三年(1664年)設刑部,三十年(1691年)設兵部,而由於北京仍負責盛京官員任免,故盛京並未設置吏部,其他盛京行政均由盛京五部直接管轄。
盛京五部最高職務僅為侍郎,並未如明朝南京六部設立尚書,雍正年間曾有官員提出整併盛京五部[2],但五部到光緒年間才正式廢除。
參考文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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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京通志·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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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雪《論盛京五部初設時在上層管理體制中的作用》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