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行政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特別行政區:香港和澳門

特別行政區,簡稱特區,是指一個國家內為特別的目的、或區別於其他地方行政單位,而設立的自治地方或地區行政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級特別行政區

特別行政區
China-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png
分類 省級行政區
位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
創建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創建時間 1997年
數量 2個[1](1999)
下級 堂區(非政權性區域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
自治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香港澳門是兩個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澳門原為明朝的領土,後歸葡萄牙所佔領;香港則原為清朝領土,依約後割讓及租借香港新界給英國二次大戰結束後,英國繼續管治香港,葡萄牙則繼續管治澳門。

由於香港新界地區的租期至1997年屆滿,衍生了香港前途問題。此時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故藉兩者之間開展了香港前途問題的談判。根據1984年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和1990年頒布的《基本法》,香港主權由英國交還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後,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港人治港及高度自治[2]。中國政府並在澳門回歸後,使用同樣的方法,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有:

特別行政區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於各方面(除國防外交)實行高度自治,其國內法律基礎是基本法、國際法律基礎為《中英聯合聲明》和《中葡聯合聲明》。

高度自治

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港澳基本法第十二條,特別行政區是在必要時得設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國省級行政單位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的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區域,目前有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特別行政區與省、自治區、直轄市同屬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 [3][4][5][6]特別行政區的最高首長稱作為行政長官,俗稱為特別行政區首長(簡稱為「特首」)。港澳特區的官員必須由港澳人士擔任。

國籍

根據香港法例澳門法例香港人澳門人不一定是中國籍,而可以是英國籍、葡萄牙籍或其他國籍。任何國籍人士只需要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或澳門、通常居於當地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或澳門為永久居住地,即可以成為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7]

中國內地的比較

內容  香港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 中國大陸
國旗和區旗 Flag of Hong Kong.svg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

Flag of Macau.svg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

Fla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

國徽和區徽 Hong Kong SAR Regional Emblem.svg

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

Macau SAR Regional Emblem.svg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徽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svg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憲法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中英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中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司法首腦 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院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司法部部長
法律框架 香港法律基於普通法 澳門法律基於大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基於社會主義法系
行政機關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政府首長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國務院總理
最高立法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最高監察機關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 國家監察委員會
終審裁判機關 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 澳門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檢察機關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 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機關 香港警務處 警察總局 公安部
治安 香港警察 澳門警察 人民警察
軍事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貨幣管理機構 香港金融管理局 澳門金融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
貨幣 港圓 澳門幣 人民幣
官方語言 中文粵語普通話)、英語 中文粵語普通話)、葡萄牙語 普通話
官方文字 繁體中文英文 繁體中文葡萄牙文 簡體中文
道路通行方向 左行右駕 右行左駕
對外事務 有限(對外交、防務等國家行為司法管轄權 全權
駐外機構 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中國大陸海外

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臺灣

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使館
外交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護照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護照簽發機構 入境事務處 身份證明局 國家移民管理局
奧運會代表團 奧林匹克運動會中國香港代表團 不設(另有亞洲運動會中國澳門代表團 奧林匹克運動會中國代表團
國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含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國籍法在香港、澳門實施的特別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居留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香港居留權 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澳門居留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
實際管轄範圍 China Hong Kong 4 levels localisation.svg
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
Macau locator map.svg
澳門半島氹仔路環路氹城
China edcp location map.svg
中國大陸海南島南海諸島

縣級特別行政區

特別行政區
分類 林業行政管理機構
位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
創建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創建時間 1968年
數量 1個(2015)
應用範圍 四川臥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本級政府 四川臥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下級 臥龍鎮耿達鄉

除了一國兩制下的特別行政區,中國大陸在地方行政上也具有名為「特別行政區」的單位,但其性質則與前者甚為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還設有縣級的韶山特別行政區廬山特別行政區

四川省汶川臥龍特別行政區

1983年3月,經國務院批准,四川省汶川縣臥龍特別行政區成立,同年7月改名四川省汶川臥龍特別行政區與保護區管理局合署辦公臥龍特別行政區四川省的一個特殊政區,現有人口5343人,由臥龍鎮耿達鄉組成,行政區劃屬汶川縣,由四川省人民政府管轄,但實際管理則是由四川省林業廳負責。臥龍特別行政區的轄區與四川臥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完全重合。

計劃中但未設立的特別行政區

1981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發表談話,進一步闡明解決台灣問題的方針與政策。表示「國家實現統一以後,台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建議由兩岸執政的共兩黨舉行對等談判。

1982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就葉劍英的談話指出:這實際上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在國家實現統一的前提下,國家主體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

1983年6月26日,中國共產黨第二代中央領導核心,時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鄧小平在會見美國新澤西州薛頓賀爾大學教授楊力宇時提出[8]

1992年10月12日,時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江澤民指出:「我們堅定不移地按照『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即積極促進祖國統一。「我們再次重申,中國共產黨願意同中國國民黨儘早接觸,以便創造條件,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進行談判。在商談中,可以吸收兩岸其他政黨、團體和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9]

鄧小平對於未來兩岸統一以後的政治構想,是以省級特別行政區的方式管理台灣,但台灣比香港澳門更具有自治權,如軍隊、外交、司法、政治制度等,被歸為鄧小平理論的一部份。確立政府的態度,首先尊重維持現狀,其次統治為基本路線。但這種構想當前則不為台灣民眾所廣泛接受。而依據2011年國立政治大學和2013年TVBS等機構所做的民意調查,皆顯示大部分台灣人支持「維持現狀」[10][11]

2017年,根據台灣自由時報引述香港傳媒報導,有學者建議在廈門設立「台灣特別行政區籌委會」,來作為試驗「台灣特區護照」,以此開始漸進式的解決台灣問題。[12]

直至2022年4月,台灣民意基金會的民調顯示有52.8%民眾認為要台灣獨立,另有22.4%民眾是期盼「維持現狀」,僅11%民眾認為要「兩岸統一」。

中華民國

曾設立的特別行政區

中華民國在1949年政府遷台前,曾設置若干特別行政區,通常作為行政區預備改制前的過渡性區劃。主要指:

特別行政區 性質 後繼建制 設置年份(日期) 所在位置(地圖)
察哈爾特別行政區 建省前的行政區劃單位 察哈爾省 1914年 ROC Div Chahaer.svg
綏遠特別區 綏遠省 1912年 ROC Div Suiyuan.svg
熱河特別行政區 熱河省 1914年 ROC Div Rehe.svg
川邊特別行政區 西康省 1912年 ROC Div Xikang.svg
海南特別行政區 海南省,原瓊崖特別區 1949年 ROC Div Hainan.svg
威海衛行政區 外國歸還的領土 威海市 1923年5月 ROC Div Shandong.svg
東省特別區 九一八事變後,中長鐵路沿線地區被日軍方面及滿洲國所占領,改為北滿特別區 1924年 Chinese Eastern Railway-cn.svg
陝甘寧邊區 地方武裝割據的區域 1950年撤銷,今隸屬於陝西甘肅寧夏回族自治區 1937年9月6日 Map of Shaan-Gan-Ning.svg

未設立的特別行政區

澎金馬離島特別行政區:中華民國未來規劃走向中,曾出現六星計畫(未實現計畫)。2008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候選人謝長廷認為各縣市的國際能見度都很低,依各地的行政區編制,地方的人才以及能力也不足,主張將臺灣分成六大地區(省或州),再加上澎金馬合併為離島特別行政區,中華民國的國際競爭力才能大幅地躍升。而另外前中華民國副總統呂秀蓮提出過「四省兩特雙首都」的規劃,其中也包括澎金馬離島特別行政區。但最終並未實現該計劃。

山地特別行政區:前中華民國副總統呂秀蓮提出「四省兩特雙首都」主張,是以河川流域劃分為北、中、南、東四個行省,設置山地與離島兩個特別行政區。但最終皆未實現該計劃。

更多國家的特區

主權國家 政治體制 特別行政區 擁有的特別行政區現況 區旗 區徽 地圖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一黨執政共和制 新義州特別行政區 新義州於2002年9月12日設立了新義州特別行政區。後降格為北韓內閣轄下的經濟特區。 Flag of the Sinŭiju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vg Emblem of the Sinŭiju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vg Divisions of North Korea (EN) Sinuiju Clear.svg
 古巴 社會主義共和制 青年島特區 位於阿爾特米薩省(原哈瓦那省的一部分)正南,距古巴島100公里,青年島及附近小島屬青年島特區管理,不屬於任何省(青年島特區轄區除青年島本島外還包括附近的一些小島如南長島等)。該特別行政區屬於古巴共和國政府直轄。 Coat of arms of the Special Municipality of Isla de la Juventud.svg Isla de la Juventud in Cuba.svg
 印尼 總統共和制 亞齊特區 印度尼西亞的高度自治的自治地方 Aceh Indonesia Flag.png Coat of arms of Aceh.svg Indonesia,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 en - monochrome.svg
日惹特區 Flag of Yogyakarta.svg Coat of arms of Yogyakarta.svg
雅加達首都特區 Flag of Jakarta (vectorised).svg Coat of arms of Jakarta.svg
巴布亞省 Flag of Papua 2.svg Coat of arms of Papua 2.svg
西巴布亞省 Flag of West Papua (vectorised).svg Coat of arms of West Papua.svg
 馬來西亞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吉隆坡 聯邦直轄區馬來西亞聯邦政府管轄的一級行政區,由吉隆坡納閩布城三個地區組成。吉隆坡聯邦直轄區於1974年成立;納閩布城隨後於1984年和2001年相繼成立。


這三個聯邦直轄區由聯邦政府下的聯邦直轄區部直接管轄,不屬任何州屬,因為種種原因而被從原屬州屬劃分出來。吉隆坡作為馬來西亞首都,布城是聯邦政府的行政中心,納閩是聯邦政府設立的離岸金融中心。吉隆坡和布城為雪蘭莪州內飛地,納閩則是沙巴州沿海島嶼。[13]

Flag of Kuala Lumpur Malaysia.svg Seal of Kuala Lumpur.svg Kuala Lumpur in Malaysia (zoom).svg
納閩 Flag of Labuan.svg Seal of Labuan.svg Labuan in Malaysia (special marker).svg
布城 Flag of Putrajaya.svg Coat of arms of Putrajaya.svg Putrajaya in Malaysia (zoom).svg
 寮國 社會主義共和制 賽宋本行政特區 寮國東北部的一個省。首府班蒙查。下分5縣。1994年自永珍省和川壙省分出,2006年解散該省,復歸兩省。

2013年12月31日復設省。

Flag of Laos.svg Emblem of Laos.svg Xaisômboun Province-Laos.svg
 緬甸 單一制總統共和制 緬甸撣邦第一特區 緬甸聯邦共和國自治區撣邦果敢佤邦享有高度自治權。 Myanmar states location.svg
撣邦東部第四特區
奈比多聯邦區
 南韓 總統制單一制共和國 濟州特別自治道 2006年韓國政府首次向市、道一級地方政府之一的濟州道賦予高度自治權,並廢除各種限制,主要目的是為了把濟州道建設成為東北亞中心國際城市。 Flag of Jeju.svg Emblem of Jeju Province.svg South Korea-Jeju alt.svg
 俄羅斯 聯邦制半總統制共和國  加里寧格勒州 俄羅斯聯邦外飛地,享受特別稅務政策和入境政策。 Flag of Kaliningrad Oblast.svg Kaliningrad Oblast Coat of Arms 2006.svg Kaliningrad Oblast within Europe.svg
 克里米亞共和國 2014年克里米亞歸屬公投後加入俄羅斯聯邦,享受特別稅務政策和入境政策。成為經濟特區烏克蘭對該地聲稱擁有主權 Flag of Crimea.svg Emblem of Crimea.svg Crimea in Russia.svg
 烏克蘭 單一制半總統制共和國  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 Crimea in Ukraine.svg
 美國 聯邦制總統共和制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特區直屬美國聯邦國會,不屬於任何美國州份 Flag of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svg Seal of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svg Washington, D.C. locator map.svg
 伊拉克 聯邦制議會共和制  伊拉克庫德斯坦 該地區包括艾比爾蘇萊曼尼亞代胡克省哈拉卜賈四省,東鄰伊朗,西鄰敘利亞,北接土耳其,南接伊拉克其他地區,位於整個庫德斯坦地區的南部。
該地區由庫德斯坦自治區政府管轄,首府設在最大城市艾比爾。
Flag of Kurdistan.svg Coat of Arms of Kurdistan.svg Iraqi Kurdistan in Iraq (de-facto and disputed hatched).svg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 聯邦制委員會制共和國 布爾奇科特區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的一個聯邦特區,名義上屬波赫聯邦塞族共和國共同管轄,但是事實上該區的地位卻等同於第三個政治實體,因為該區具有等同於其他兩個政治實體的相同權力,並且直屬於波士尼亞政府和赫塞哥維納政府主權所管轄。
特區設立於2000年3月,該區面積493平方公里,波士尼亞內戰前人口有87,332人(1991年)。首府布爾奇科
Flag of Bosnia and Herzegovina.svg Coat of arms of Bosnia and Herzegovina.svg Brcko District in Bosnia and Herzegovina.svg
 澳洲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澳洲首都領地 澳洲首都領地的政府首腦是首席廳長,相當於各州的州長(總理)。
和澳洲其他領地不同,首都領地不設代表聯邦總督的領地行政官,而由聯邦總督直轄。與其他聯邦州不同。
Flag of the 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svg Coat of Arms of the 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svg 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 in Australia (zoom).svg
 蘇丹 總統制共和國 達佛 蘇丹共和國達佛地區權力機構負責管理,實行自治,管轄東達佛西達佛南達佛北達佛中達佛五個州。 Flag of Darfur.svg

Darfur Sudan map with districts.svg

 摩爾多瓦 議會共和制單一制 聶斯特河沿岸自治領土單位
摩爾多瓦單方面設立的行政區劃並對該地聲稱擁有主權,實際上從未統治該地區(詳見聶斯特河沿岸摩爾達維亞共和國 - - Transnistria in Moldova (de-facto).svg
加告茲自治區 Flag of Gagauzia.svg Coat of arms of Gagauzia.svg Gagauzia map.svg
 奈及利亞 聯邦制共和國 聯邦首都特區 奈及利亞首都阿布加所在的首都區,1976年成立時是納薩拉瓦州尼日州科吉州的一部分。聯邦首都區位於奈及利亞的中心地區。不像該國各州一樣首腦是選舉出來的州長,聯邦首都區由聯邦首都區政府管理,其首腦是由奈及利亞總統直接任命的部長。 Nigeria Federal Capital Territory map.png

主要國家特別行政區、外屬地概況

屬地和特別行政區 所屬國家 區域 人口[14] 面積(km²)[15]
 香港特別行政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亞洲 7,304,100 1,105.6
 澳門特別行政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亞洲 649,100 30.4
 聖誕島  澳洲 亞洲 2,205 135
 科科斯(基林)群島  澳洲 亞洲 596 14
 奧蘭  芬蘭 歐洲 29,013 6,784
 法羅群島  丹麥 歐洲 49,192 1,399
 斯瓦爾巴  挪威 歐洲 1,872 62,045
 根西  英國 歐洲 66,297 78
 澤西  英國 歐洲 98,069 116
 曼島  英國 歐洲 88,195 572
 直布羅陀  英國 歐洲 29,328 6.5
 加里寧格勒州  俄羅斯 歐洲 941,873 15,100
 克里米亞共和國 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  俄羅斯 烏克蘭聲稱擁有主權) 歐洲 1,913,731 26,100
 聖海蓮娜、阿森松和特里斯坦-達庫尼亞  英國 非洲 7,795 308
 安圭拉  英國 美洲 16,752 91
 百慕達  英國 美洲 70,537 54
 英屬維京群島  英國 美洲 34,232 151
 開曼群島  英國 美洲 57,268 264
 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  英國 美洲 51,430 948
 蒙哲臘  英國 美洲 5,267 102
 福克蘭群島  英國 美洲 2,931 12,173
 阿魯巴  荷蘭 美洲 113,648 180
 古拉索  荷蘭 美洲 149,035 444
 荷屬聖馬丁  荷蘭 美洲 41,486 34
 波多黎各  美國 美洲 3,578,056 8,870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  美國 美洲 646,449 177.0
 美屬維京群島  美國 美洲 102,951 346
 聖皮埃與密克隆群島  法國 美洲 5,595 242
 聖巴瑟米  法國 美洲 7,209 25
 格陵蘭  丹麥 美洲 57,728 2,166,086
 美屬薩摩亞  美國 大洋洲 54,194 199
 關島  美國 大洋洲 162,742 544
 北馬利安納群島  美國 大洋洲 53,467 464
 法屬玻里尼西亞  法國 大洋洲 285,321 3,827
 新喀里多尼亞  法國 大洋洲 275,355 18,275
 瓦利斯和富圖那  法國 大洋洲 15,664 142
 托克勞  紐西蘭 大洋洲 1,337 12
 皮特肯群島  英國 大洋洲 54 47

參考文獻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入口網站. [2017-05-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18). 
  2.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 中英雙方 , 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北京. 1984-12-19 [2020-05-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9-28) (中文).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以下稱香港)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行使主權。二、聯合王國政府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如下:(一)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並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在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3. ^ 中國的行政區劃——省級行政單位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中央政府入口網站
  4.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文)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人民網
  5. ^ 香港基本法第十二條. [2015-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27). 
  6. ^ 澳門基本法第十二條. [2015-09-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26). 
  7. ^ 入境事務處:居留權. [2015-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25). 
  8. ^ 鄧小平中國大陸和台灣和平統一設想. 1983-06-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23). 
  9. ^ 存档副本. [2019-01-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08). 
  10. ^ 「民眾對當前兩岸關係之看法」民意調查 (PDF).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3-12-16). 
  11. ^ 最新民調 71%民眾希望台灣獨立. 蘋果日報.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13) (中文). 
  12. ^ 北京將發行「台灣特別行政區護照」?陸委會駁謬議. 台北: 自由時報. 2017年7月3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8月1日) (中文). 
  13. ^ 黄梓清.槟州成联邦直辖区?. 星洲網. 2017-02-07 [2020-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0). 
  14. ^ 美國中情局 世界各國人口數據. [2019-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9-27). 
  15. ^ 美國中情局 世界各國面積數據. [2019-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09).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