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等處行中書省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簡稱:江西行中書省、江西行省、江西省或江西),是直屬元朝中央政府的一級行政區,為漢地的10個行中書省(不含征東行省)之一,在當時民間多簡稱為江西省、江西行省。轄境包括今長江以南、江西省大部、湖南省部分,廣東省一部分及 福建省小部,而今江西省東北地區則隸屬於江浙等處行中書省管轄。
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江西等路行中書省,至元十五年(1278年),江西行省併入福建行省。至元十七年(1280年),仍置省於龍興府,而福建自為福建行省,省會治泉州。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福建行省併入江西等處行中書省。一年後,福建轉入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江西等處行中書省統有十八路,後改為13路和2直隸州。
元末,元末行省制也已開始混亂。釋出幾個行省。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江西行省轄廣東一部分被重新劃分出來,並與其他地方合併,並改廣東道為廣東等處行中書省,將海北海南道改隸廣東,廣東成為明朝的十三行省之一。
行政區劃
下轄龍興、吉安、南康、贛州、建昌、江州、南安、瑞州、袁州、臨江、撫州、饒州、信州等13路和南豐、鉛山2直隸州以及48個縣、16個縣級州。
參考文獻
引用
來源
- 《元史·志第十四·地理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