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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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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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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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文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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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文名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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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是指人類群居之地,通常以一個地理區或社區為範圍;在英文的定義中,規模通常略大於村鎮,而小於市鎮,與集鎮類似。現代多作為行政區劃單位。
中華民國
村(里)為中華民國之第四級行政區劃名稱;亦是最基層之地方自治單位。隸屬於區、縣轄市、鎮者稱為里;隸屬於鄉者稱為村。村和里下還有「鄰」之編組。設「村(里)長」、「村(里)幹事」各一名,處理行政事務。村(里)長由村(里)民投票產生,村(里)幹事則為鄉鎮市區公所之行政公務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
村(行政村)為中國大陸地方行政體系中,最小的基層自治單位。非行政區劃意義上的村則稱為自然村。一個行政村可能由數個較小的自然村組成;一些較大的自然村可能劃分為若干行政村。
日本
在日本,「村」一詞原本即指鄉村,明治時代後才成為行政區劃單位。根據《日本國憲法》第92條和《地方自治法》,村(日語:そん、むら;亦稱為「行政村」)為地方公共團體之一,相當於中國與台灣的「鄉」,隸屬於都道府縣之下,與市、町同級。
朝鮮半島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韓民國的農村基層政區稱作里。
美國
村的含義在美國各州定義不同。在部分州,村為正式的基層政區。
參見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