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
教師(英語:Teachers,中文口語也常稱作「老師」,舊稱「先生」),又稱作教育工作者、教員,是大眾對教育從業者的稱呼,是培養社會所需人才的專業。教師多任職於教育機構;因應社會需要,亦有家庭教師的私人從業者。
職責
在教育上,其職責是傳授學生知識、學習方法和實踐技巧(傳道、授業、解惑)。[1]
就職最低學歷、資歷
在不同的時代、地方和文化,對要擔任教師的學歷要求和分類亦隨之不同。在不少國家及地區,教育課程由有關的教育機關審核及/或考試才得確認其教師專業資格。一般上,只要有中學畢業文憑便可申請成為教師。下文以馬來西亞的教師就職最低標準為例。在馬來西亞,想成為政府學校的教師的人必須至少擁有馬來西亞高等教育文憑(SPM)或以上的學歷,而且馬來語及歷史課都必須考獲C等。但如果想成為獨中的教師,就必須考獲高中統考文憑。
古代稱呼
教師最早被稱為「師氏」、「父師」、「少師」,「教書匠」,「先生」,「老師」初指年老資深的學者,亦是對教師的尊稱,私學教師則被稱為塾師、館師、館賓、館客,後人對教師的尊稱亦有西席、西賓、先生、夫子、絳帳。
現代稱呼
在21世紀,教師也被稱為「老師」、「教授」、「導師」等。
古代的教師
平民教育普及以前
平民教育普及以前,教師多為家庭教師,因為當時只有皇(王)族以及貴族才可以學習,於是這些人便會聘請一些教師到宮廷中授課,並給這些教師們加封爵位或給予官職,以示獎賞。自明朝以來,一些宮廷教師改由太監擔任,比如明武宗的老師就是著名的大太監劉瑾。
平民教育普及以後
春秋時代,孔子開創私人講學的風氣,於是使得平民有機會能受教育。此後,各大朝代的政府開始普遍設立書院,也有地方仕紳成立私塾,讓有些教師改在這些教育機構裡工作,這些人被稱為塾師。
現代的教師
清末民初時,中國處於政權交接的狀態,天下時局未穩,社會動盪不安,家長觀念尚未更新完全,認為孩子「不打不成器」,於是默許教師施行體罰。近年來父母觀念改變,便要求老師不得體罰學生。而世界各國也透過法律的約束力,明令禁止教師使用體罰來對學生進行制裁。且近年來,人們大多選擇不婚或晚婚,造成少子化。受到少子化影響,學校紛紛倒閉,教師職缺銳減,想擔任教師的人需要更多競爭力,甚至造成流浪教師人數暴增,連帶使得失業人口增加。而且因為少子化,就算教師沒有失業,其薪水依然減少許多。
職級
大學層級
在大學裡,教師往往區分成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及教授等多個職級,有些學校還設有講座教授以及名譽教授的職級。
高級中學
在高級中學各級學校裡,教師區分為導師、助理教師、副教授師及教授師多個職級,有些設有講座教師職級。
國民中學
在國中裡,教師職級分成導師(與高級中學相同)、代理教師,也有人是教師兼主任的身分。導師們通常會兼任任課老師,來把自己的專業科目教導給其他班級。代理教師們可能是學校特聘的專業人士,通常無法擔任導師。
國民小學
在國小,導師需要獨自指導大部分科目,偶爾會有幾位任課老師來教導其他非主科的科目。
參考文獻
- ^ 古之學者必有師。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無惑?惑而不從師,其為惑也,終不解矣。 生乎吾前,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吾從而師之;生乎吾後,其聞道也,亦先乎吾,吾從而師之。吾師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後生於吾乎?是故無貴、無賤、無長、無少,道之所存,師之所存也。(〈師說〉)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