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選委員會

推選委員會指根據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在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前,由籌備委員會(籌委會)選出。它們的職責是選出第一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成為選舉委員會(或往後的提名委員會)的雛形。 推選委員會可以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