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
商人,古稱商賈,中國廣東稱生意人,是指以別人產生的商品或服務進行貿易,或自己擁有工業企業並透過生產或商業活動(例如從事公司治理、物資買賣),承受商業風險而賺取利潤的人物。
名稱及分類
中國
據說[1],生意人廣泛稱為商人,是因為中國古代的商業文明起源於商朝。商業的萌芽基於農業和手工業的發達,並伴隨著文明的起源,對人類的文明發展有推動和促進作用。商人作為獨立的職業,是社會分工進一步細化所產生的結果。
古代中國對作買賣之人統稱為商賈,有「坐賈行商」之說;意即「商」為從事長途販運的商人,即為行商(英文 merchant 原來特指此職業,例如馬可孛羅),負責把出產地的貨物販運到銷售市場;「賈」是從事開設鋪面從事零售的商人,即為坐賈,負責從行商那裡大量買下貨物,然後向當地消費者零售這些商品。小手工業者則是既作生產,也作銷售。一些本錢較小的商人,既無力從事長途販運,又無法開設店鋪進行定點零售,只有簡單臨時攤檔的則為小販。連銷售點也沒有的,往往採用人力或小型交通工具走街串巷沿街叫賣,稱為貨郎。
現代運輸發達兼分工仔細,以純人力進行的長程商旅式微(但仍有少數地區如中國西南部茶馬古道以以物易物方式交易);出售貨品的商人亦可簡單分為批發商和零售商,或可比擬為「行商」和「坐賈」的關係。至於國際貿易有貨品出口地的出口商和貨品入口地的入口商等等。
商人如果在經商的過程中,有創新營運模式或主導事業以後,行動具變革的特點、企求突破以擴充事業版圖、拯救瀕臨崩解的公司之人,更適合稱為企業家。
實業家
在近代中國,不少有識之士提倡「實業救國」;特別是洋務運動伊始,實業家多指興辦有實際工業生產,尤其是大規模現代化工廠,以取代傳統小規模或家庭式作坊。
社會地位
中國
商人自古就是士農工商四民之一。但中國由於歷來人口眾多,養活整個帝國的農業成了立國之本業,而從事商品運輸和交換的商業成為統治階級眼中的末業,商人的社會地位因此歷來不高。韓非子在《五蠹》中把商人看作是社會的蛀蟲。「重農抑商」成為帝國的基本國策,歷朝統治者都或多或少有打壓商人的政策。漢高祖曾發過一道禁令,規定商人必須納重稅,不得穿絲綢衣服,不得騎馬,子子孫孫都不得做官。漢武帝發令,商人不論登記與否,一律課重稅。不許商人和家屬擁有土地,違者土地沒收,並充當奴隸。隋唐科舉制明確規定,商人及其子弟不得參加科舉考試。宋朝只允許商人中有「奇才異行者」應舉。 [2]
世界
古代商人主要以阿拉伯人和猶太人為主,但他們在歐洲常受歧視,稅率較高,需繳納給皇室的稅比其他任何人都要多。
英國清教徒革命之後,商人的地位逐漸上升。在美國,商人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許多人可同時身兼政府要職,他們往往透過遊說團體與政治獻金干預議會與政府的決策;在現代美國,大商人有擔任總統者,如川普。
參見
參考資料
- ^ 童書業. 《中国手工业商业发展史》 2005版. 中華書局. : 第5頁.
- ^ 城市、商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2011-06-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1).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