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物質
化學物質,又稱化學物種或純物質,是有著固定化學成分和特定性質的一類物質。它們不能透過物理手段分成更小的成分。化學物質可以是以元素形態組成的單質,也可以是化合物、離子或者合金。
化學物質通常被認為是純淨的,以和混合物區分開來。一個常見的例子就是純水(不包括海水、自來水或礦泉水,它們和鹽或礦物質混合,屬於混合物),無論是從河流中分離出來的,還是在實驗室製備出來的,都有著一致的化學組成,每個分子都是由兩個氫原子和一個氧原子構成。在生活中,我們也能見到一些純淨的化學物質,如鑽石(由碳元素構成)、黃金、食鹽(氯化鈉)和蔗糖,當然,這些物質並不是完全純淨的,其純淨的程度取決於它的用途。
化學物質可以以固體、液體、氣體或者電漿體的形式存在,並且隨著溫度或壓力的變化進行物態變化。透過化學反應,化學物質可以轉化為新的化學物質。
化學暴露量上限
中華民國勞工局規範,化學暴露總量不得超過八小時法定上限,而多種的暴露物質存在量經過計算後不得超過總和一。 [2]
參考文獻
- ^ IUPAC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Compendium of Chemical Terminology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nd ed. (the "Gold Book") (1997). Online corrected version: (2006–) "Chemical Substanc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www.cshm.org.tw/cshmdata.asp 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職業安全管理師 有害物質危害預防法規(含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鉛中毒預防規則、粉塵危害預防標準、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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