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閥

北洋軍閥張作霖
軍閥可以定義為軍人以武力為後盾,割據一方,以保有並擴張自己的權位。以下為軍閥的定義:
- 由於現實上「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觀念,很多被消滅或勢力不夠而失敗的政權或割據勢力,很多都被視為軍閥,如東漢初的公孫述、元朝末年的陳友諒等。
- 一個統一政權軍隊內部的不同派系,如:日本帝國時期軍部裡的長州派、薩摩派、皇道派、統制派等各種派系。
- 指以武力割據一方的政權,主要是用在民國大陸時期的地方軍事政權,像張作霖、段祺瑞等北洋軍閥,又或像日本戰國時期的大名。
- 以武力作為政治資本、擁兵自重,佔有國家土地、國家資源,以擴張地盤為唯一目的,對於其他方面的建設通常少有建樹。
- 常是由掌控軍事、經濟的名士演變成軍閥。因中央勢力衰弱,出現能壟斷權力的人。
- 即使是現代民主國家,對於不聽中央政府指揮的地方首長或勢力,而自己為政者,有時也會被戲稱為軍閥,或「地方諸侯經濟」。
對於強大的政治或軍事力量而言,經常會因利益製造出分裂的局面,幾種不同類型如秦朝時期的連橫政策;大英帝國對於殖民地的手段;美蘇於冷戰時期對世界各地政府內部的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之爭。請參考分而治之。
在中國歷史上,也出現過諸侯、刺史/州牧、節度使等等的地方政權,因日久滋養軍事勢力且因政治、政策、種族或環境等因素考量而有所背棄中央政府。
各國歷史上曾被軍閥分據的時期
亞洲
中國
- 諸侯割據(春秋戰國時代)
- 秦末民變(秦朝末年大澤起義至西漢初年垓下之戰)
- 新末民變(新朝末年赤眉、綠林起事至東漢初年劉秀登基)
- 州牧割據(東漢末期、三國時代)
- 八王之亂(西晉年間)
- 五胡十六國、南北朝(西晉末年永嘉之亂至隋文帝統一全國)
- 隋末民變(隋朝末年至唐太宗統一全國)
- 河朔三鎮(唐朝中晚期、五代十國)
- 元末民變(元朝末年至朱元璋統一全國)
- 明末民變(明朝末年至康熙滅三藩、明鄭)
- 軍閥割據(中華民國初年)
日本
印度
西亞
中南半島和南洋群島
歐洲
民國初期軍閥
分類
國家級軍閥(北洋系)
勢力強大足以控制北京(北洋政府),可以中央政府名義向國外貸款及討伐叛軍;主要盤踞華北
省級軍閥
勢力稍小,只足以保境安民或聯合附近省份,以依附大勢力為生;多盤踞於華南或邊疆省份。
- 西北軍:
- 晉系:閻錫山
- 滇系:龍雲、唐繼堯
- 桂系:陸榮廷、譚浩明、沈鴻英、陳炳焜(舊)、李宗仁、白崇禧、黃紹竑(新)
- 粵系:陳炯明
- 湘系(湖南):趙恆惕、唐生智
- 川系:東劉湘、南劉文輝、西楊森、北鄧錫侯(合稱「四傑」)
- 黔系:袁祖銘、劉顯世
- 河南:趙倜、劉鎮華、白朗、張慶
源起
- 中央政府勢力衰弱,政治、經濟管轄力變弱。帝制瓦解,人民窮困,教育不普及。
- 地方勢力增強。地方內可練軍、抽稅;外可與列強私自訂約。例如東南互保。
- 內戰不斷,造成農村經濟破產,生活不易,軍閥因此產生。軍閥的出現又造成內戰。造成惡性循環。
- 列強的支持。例如直系有英美支持,西南軍閥有法支持,奉系有日本支持,國民政府和共產黨有美蘇支持[2]。
- 列強援助軍閥的原因:「(列強)希望中國頂好變成印度或朝鮮第二,或至少保持苟延殘喘的狀態,好讓他們從中漁利。他們雖不能阻止中國一般革命志士出來救國、建國、治國;他們卻可找出一般賣國自私的軍閥,給以小惠,助以實力,來做他們的侵華工具。而軍閥為厚植自己勢力,也向帝國主義者結納,抵押國家利權大借外債,購買軍械,以圖吞併其他軍閥。[3]據胡夢華〈中國軍閥之史的敘述〉整理
- 地理因素。
- 地形因素。如四川、山西的割據。
- 地理因素造成地域情結。如南與北的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