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英語:barter economy)又稱物物交換,是有社會契約或明確協議條件下的交換價值模式。與禮物經濟自由價值模式相反。用自己擁有的物品或服務與別人交換,以換取別人的物品或服務,是一種現有貿易模式出現之前已有的交易方式。人類會使用貨幣作買賣之前,人類已經懂得以物易物。以物換物不同於買賣,並沒有使用任何金錢作交易的工具,所以以物易物不一定是一場等價交換。和市場經濟一樣,以物易物是人類形成等級制度的經濟基礎,屬於等級制度的文化體系,有明顯的「經濟」體系特性。
案例
在民主柬埔寨時期,貨幣被徹底廢除,全國的商業買賣完全採以物易物。
現今,這類交易模式依然存在,通常出現在網際網絡上,例如Craigslist及Tradeduck.com、Swapub等。[2][3][4]
參考文獻
- ^ 1.0 1.1 R. Kranton: Reciprocal exchange: a self-sustaining system,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 86 (1996), Issue 4 (September), p. 830-51
- ^ 存档副本. [2009-1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9-26).
- ^ TradeDuck.com - 香港以物易物網. [2010-05-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9-02).
- ^ 存档副本. [2020-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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