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馬達加斯加關係

中華民國與馬達加斯加關係

中華民國

馬達加斯加

中華民國與馬達加斯加關係是指中華民國馬達加斯加共和國(1958-1975年稱馬拉加西)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馬達加斯加的相關事務由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兼轄

政治

外交

紫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支持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其中包括當時的馬拉加西

在馬達加斯加獨立之前,設有中華民國駐法屬馬達加斯加總領事館[2]

1960年6月26日,馬達加斯加獨立。同日,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於首都安塔那那利佛設立中華民國駐馬拉加西共和國大使館,並派駐大使[2]

1962年,馬達加斯加總統齊拉納抵臺訪問,並會見總統蔣中正

1972年12月15日,與中華民國斷交。[2]

1991年,兩國簽署《中馬特別協議》,6月17日,於馬達加斯加首都設立具大使館功能中華民國特別代表團。代表團除具商務、領務功能外,並享有外交優遇。1998年9月9日,馬達加斯加內閣會議片面廢止協議,使代表團功能受到很大限制,[2]後於2000年8月30日宣布裁撤。[3]

1997年1月,馬達加斯加副總理阿坎姆夫婦應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世盟)邀請訪臺。[2]

簽證

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馬達加斯加可以落地簽證
馬達加斯加護照馬達加斯加公民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需要簽證。

兩國公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馬達加斯加政府沒有給予任何地區的公民免簽證待遇,持中華民國護照中華民國公民可於抵達首都的伊瓦圖國際機場時辦理落地簽證入境,簽證費視停留效期而定。簽證相關事宜,可詢問馬達加斯加駐日本大使館。若由黃熱病疫區國家入境,則須出示黃熱病疫苗接種證明(黃皮書)。[4][5][6]

馬達加斯加護照馬達加斯加公民抵臺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7][8]

相關警示

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中華民國外交部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馬達加斯加歸類為紅色警示:不宜前往,宜儘速離境(2021年10月1日更新);[9]衛生福利部的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將馬達加斯加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1年7月9日更新)。另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將各國家與地區歸類為第三級警告: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旅遊(2020年3月21日更新)。[10]

經濟

貿易

近三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11]
年分 貿易總額 年增減 排名 出口至馬達加斯加 年增減 排名 自馬達加斯加進口 年增減 排名
2019 94,584,493 22.100% 90 31,081,060 23.399% 98 63,503,433 21.474% 77
2020 75,850,591 19.807% 92 24,398,730 21.500% 101 51,451,861 18.978% 83
2021 79,204,552 4.422% 100 23,044,656 5.550% 102 56,159,896 9.150% 87

2020年的兩國貿易主要項目如下:

出口至馬達加斯加的主要項目為:波特蘭水泥鋁質水泥、熔渣水泥、過硫酸水泥與其他類似之水硬性水泥;針織鉤針織品機器腳踏車腳踏車裝有輔助動力者、邊車合成纖維絲紗梭織物、橡膠塑膠加工機或以此類原料製造產品之機械;服飾附屬品或零件、其他製成品拉鏈及其零件、捲筒或平版之紙板、出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舊衣著與其他舊物品;油墨、墨水與其他墨類;診斷或實驗用有底襯之試劑或配製試劑、丙烯或其他烯烴聚合物、鐵或非合金鋼製角與形、製品、引擎用零件、往復式旋轉式火花點火內燃活塞引擎、縫紉機電動機發電機、新橡膠氣胎、其他塑膠製品、小客車與其他主要設計供載客之機動車輛、用塑膠加工之紡織物車輛之零件與附件發電機組旋轉變流機;物品用栓塞、旋塞與類似用具;具有特殊功能之機器與機械用具等。[12]

自馬達加斯加進口的主要項目為:未經塑性加工;鑌與其他煉鈷之中間產品、鈷及其製品;丁香香草、女用或女童用服飾、男用或男童用服飾、箱盒袋類容器、寶石(不包括鑽石)與次寶石、嬰兒服飾與附屬品;胸罩束腰緊身褡吊帶吊襪精油及其類似品、手錶附屬品及其零件、去莢之乾豆類蔬菜;花崗岩斑岩玄武岩砂岩與其他紀念碑或建築用石;進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T恤甲殼類動物編籃、柳條製品與其他編結品、絲瓜絡製成之物品;刮鬍前後用劑、身體除臭劑洗浴用劑、脫毛劑與其他未列名之香料製劑、化妝品或盥洗用製劑、室內除臭劑;針織或鉤針織套頭衫、無領開襟上衣、外穿式背心與類似品;天然石墨、;撚線繩、索等。[13]

組織

目前已成立馬達加斯加臺灣商會。[14]

協定

雙邊文件[15]
日期 簽署 備註
1962年4月4日 《中華民國與馬拉加西共和國友好條約
1963年11月11日 中華民國政府與馬拉加西共和國政府貿易協定 以下簡稱中馬
1967年1月9日 《中馬農業技術合作協定》 [註 1]
1968年8月30日 《中馬手工業技術合作協定》 [註 2]

交通

航空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不計航點遠近,截至2019年12月20日[註 3]):

注釋

  1. ^ 1969年9月22日延長換文
  2. ^ 1972年4月10日續簽
  3. ^ 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暫停更新。

參考資料

  1.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6). 
  2. ^ 2.0 2.1 2.2 2.3 2.4 《中華民國88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13). 
  3. ^ 公眾外交協調會. 本(十二)月一日部分媒體引述路透社消息報導稱,我駐馬達加斯加代表處代表劉時向路透社表示馬國政府卅日要求台灣關閉辦事處,等於宣告切斷兩國現有之關係事,並非事實。.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00年12月2日 [2020年6月1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年11月5日). 
  4. ^ Information sourced and provided by IATA. Visa Information. Timaticweb. [2018-0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9). 
  5.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7-1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6). 
  6. ^ 落地簽證資訊.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5). 
  7.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12-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09). 
  8.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18-04-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27). 
  9. ^ 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2022-01-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8). 
  10. ^ 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 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 [2019-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8). 
  11.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2021-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12.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10-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17). 
  13.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2021-10-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17). 
  14. ^ 雙二組第三科. 馬達加斯加國家檔 (PDF).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2021年7月26日.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年10月6日). 
  15.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華民國外交部.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