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院

中國工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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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院院徽

主要領導
院長 李曉紅 院士
副院長(5) 陳左寧(女)、 鍾志華 鄧秀新 何華武 王辰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 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行政級別 正部級
組織法規 中國工程院章程
財政撥款收入 ¥60,266.4萬元(2018年)[1]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科技部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冰窖口胡同2號
 郵政編碼 100088
對外官網 www.cae.cn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1994年
影像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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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院,簡稱工程院中工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科學技術界的最高榮譽性、諮詢性學術機構,為正部級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中國工程院設立於1994年,是由中國科學院技術科學部分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支持的諮詢性學術機構。工程院主要任務是對國家重要工程科學技術問題開展戰略性研究,提供決策諮詢,致力於促進中國工程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

中國工程院同中國科學院並稱為「兩院」。與中科院和社科院不同,工程院不下轄實體科研機構。中國工程院現設有機械與運載工程學部、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化工、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部、能源與礦業工程學部、土木、水利與建築工程學部、環境與輕紡工程學部、農業學部、醫藥衛生學部和工程管理學部等共計9個學部。

任務職能

根據《中國工程院章程》,中國工程院承擔下列職能與任務:

  1.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組織研究、討論工程科學技術領域的重大、關鍵性問題,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對工程科學技術的發展與應用,提出報告和建議;
  2. 對國家重要工程科學技術問題組織開展戰略性研究、提供決策諮詢,接受政府和有關方面委託,對重大工程科學技術發展規劃、計劃、方案及其實施提供諮詢;
  3. 促進全國工程科學技術界的團結與合作,推動中國工程科學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和工程科學技術隊伍建設,激勵優秀人才成長;
  4. 組織開展工程科學技術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代表中國工程科學技術界,參加相應的國際組織和有關國際學術活動;
  5. 弘揚科學精神,傳播科學思想,倡導先進科學文化,維護科學道德尊嚴,普及科學技術知識。

機構設置

根據《中國工程院章程》以及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中國工程院機關增加內設機構和編制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11〕25號)、《關於中國工程院機關內設機構調整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11〕211號)和《中國工程院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工程院內設機構為正司局級,工程院學部常委會、專門委員會為議事協調機構。中國工程院設置下列機構:

內設機構

  • 辦公廳(機關黨委)
  • 一局
  • 二局
  • 三局
  • 國際合作局(港澳台辦公室)

學部

  • 醫藥衛生學部
  • 工程管理學部
  • 土木、水利與建築工程學部
  • 機械與運載工程學部
  • 能源與礦業工程學部
  • 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部
  • 化工、冶金與材料工程學部
  • 環境與輕紡工程學部
  • 農業學部

組織人事

歷任院長

  1. 朱光亞(1994年-1998年)
  2. 宋 健(1998年-2002年)
  3. 徐匡迪(2002年5月-2010年6月)
  4. 周 濟(2010年6月-2018年6月)
  5. 李曉紅(2018年6月至今)

院士

中國工程院院士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的工程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稱號,為終身榮譽。工程院院士與中科院院士並稱「兩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由選舉產生;對中國工程科學技術事業發展作出重要貢獻,具有很高科學技術水平和在國際上享有良好聲譽的外國籍專家、學者,可被提名並當選為「中國工程院外籍院士」。自1993年起,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每兩年進行一次,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後進行。每次的增選院士名額,由中國工程院主席團討論決定。

截至2018年3月,中國工程院院士總數為874人,其中資深院士374人[2]

參考文獻

  1. ^ 中国工程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PDF). 中國工程院. [2018-10-2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09-18). 
  2. ^ 全体院士名单. 中國工程院. [2018-03-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8).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