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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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領導
特派員 劉光源
副特派員(3) 楊義瑞 潘雲東 方建明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機構類型 外交部派出機構
行政級別 副部級
授權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香港中西區
中環金鐘
半山區堅尼地道42號
對外官網 hk.ocmfa.gov.cn/chn/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1997年7月1日
影像資料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China complex 2017.jpg
公署主樓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China 2017.jpg
公署宿舍大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英語: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外交部駐港公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在香港設立的,負責處理香港與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之間的外交事務的外交機構。

外交部駐港公署成立於1997年7月1日,位於香港金鐘堅尼地道42號,臨近香港公園

外交部駐港公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的四個正式單位之一,另外三個分別是中央人民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香港中聯辦)、解放軍駐港部隊中央駐港國安公署中國內地省級行政區自治區直轄市)的領導人訪問香港時,通常都會到訪外交部特派員公署和中聯辦。

內設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內設6機構[1]

  • 辦公室:負責特派員公署的行政管理和禮賓工作,處理涉港外交的禮賓事宜和外交審批。
  • 政策研究室:研究如何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和《香港基本法》,處理外國政府或國際組織與香港的外交關係。
  • 國際組織部:負責處理香港參加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加入國際組織、舉辦政府間國際會議、政府間國際組織領導人訪港、政府間國際組織在香港設立辦事處。
  • 條約法律部:處理與香港有關的雙邊或多邊條約及其它法律問題。
  • 領事部:位於灣仔港灣道26號華潤大廈3樓,設有中國人證件處和綜合處,供擁有中國內地戶籍的在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以及申請領事認證。2018年1月22日起,外籍人士(持外國普通護照)由香港進入中國內地的簽證簽發工作改由位於灣仔告士打道151號資本中心20層的香港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為經外交部駐港公署授權的第三方機構,與公安部授權香港中國旅行社為香港居民辦理回鄉證同理)負責,外交部駐港公署不再直接受理[2]
  • 新聞及公共關係部:發布公署的最新消息,審批外國記者赴中國內地的申請,受理香港記者報名採訪中國內地領導人。

歷任特派員

參考文獻

  1. ^ 公署职能. 香港: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2017-06-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中文). 
  2. ^ 关于通过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中国签证的通知. 香港: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2020-0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中文).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