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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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領導 | |
院長 | 孫建國 ?級高級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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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概況 | |
上訴法院 |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
業務上級機構 |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
組織上級機構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中級人民法院 |
行政級別 | 正地廳級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上海市委員會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路1200號 |
對外官網 |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
機構沿革 | |
前身 | 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
成立時間 | 1995年7月1日 |
對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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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簡稱:上海市一中院、上海一中院、滬一中院;發文機關代字:滬一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的一所中級人民法院,位於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路1200號。
沿革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1995年7月1日經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設立。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是1995年7月1日在原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撤一建二」的基礎上建立的,坐落於長寧區虹橋路1200號。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民事、民商、金融、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申訴審查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執行裁判庭、審管辦、研究室、法警支隊等17個審判業務部門;此外還設有辦公室、政治部、監察室等3個司法行政部門。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轄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徐匯區人民法院、閔行區人民法院、長寧區人民法院、松江區人民法院、奉賢區人民法院、金山區人民法院等7家基層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一二審案件,且以二審案件為主。刑事一審案件主要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等;民事一審案件主要包括訴訟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億元以上的案件等;行政一審案件主要包括對轄區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等。二審案件是當事人不服本轄區基層法院審判決、裁定提出上訴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機構設置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設有立案庭、刑事、民事、民商、金融、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申訴審查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執行裁判庭、審管辦、研究室、法警支隊等17個審判業務部門。此外還設有辦公室、政治部、監察室等3個司法行政部門。
審判機構
- 立案庭
- 刑一庭
- 刑二庭
- 少年庭
- 民一庭
- 民二庭
- 民三庭
- 民四庭
- 民五庭
- 行政庭
- 執行庭
- 審判監督庭
- 申訴審查庭
其他機構
- 政治部
- 監察室
- 辦公室
- 研究室
- 法警支隊
歷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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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案例
- 2004年6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周正毅案作出一審判決,周正毅被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以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刑期由被公安機關逮捕之日計起。
- 2010年3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力拓案作出一審判決,胡士泰、王勇、葛民強、劉才魁等人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獲有期徒刑7至10年不等。[1]
- 2017年5月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楊振超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楊振超受賄8084萬,非法占有價值115萬,濫用職權造成損失9.15億人民幣。法院決定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2017年6月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上海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戴海波受賄、隱瞞境外存款案作出一審判決,戴海波以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以隱瞞境外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戴海波受賄違法所得被依法沒收。
- 2018年9月25、26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快鹿系」集資詐騙案進行一審。此案非法集資數額達400億,投資人實際損失過百億。在2015年來的網絡借貸產生的非法集資案中,非法集資數額僅次於e租寶。
- 2019年5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6·28」浦北路持刀殺人案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黃一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2020年7月,顧國明受賄案
對應基層人民法院
-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
-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
-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
-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
- 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
-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
-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
參考文獻
- ^ 力拓案一审宣判,胡士泰获刑10年. 新華每日電訊. [2010-04-01] (中文(中國大陸)).